一、办公室
主要职责:综合协调和安排局机关内外有关政务、事务;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草拟重要文件、审核重要文稿;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上级机关和局领导批办事项的督查、催办工作;负责文电的收发、传阅、传递工作以及信访、信息、文秘、机要、文印、档案、保密、接待、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信息网络管理工作。管理教育报刊通联和教育新闻宣传;协助办理人大、政协代表提案;做好史料编撰;指导学校档案工作;管理教育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电 话:82824937、82881851、82828944。
二、教育科
主要职责: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德育工作、体艺工作、团队工作,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社区教育、国防教育,幼儿园、小学及初中招生。
电 话:82881859、82822554、82801872。
三、计划财务科
拟订教育事业计划,指导、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规划与结构调整,负责基建项目申报、教育装备审批、校舍维修建设管理、教育事业统计、教育收费、学生资助,指导学校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管理和改革,统筹管理教育经费。
电 话:82836151、82881805。
四、组织人事科
主要职责:学校领导班子的考察、考核、调整、任免工作,教师的奖惩、职称、考核、培训、工资、岗位设置,人事档案、人才交流、退离休教师管理、师资队伍建设、新教师招录、机构编制管理,教师资格认定、教职工流动、教职工出国(境)政审工作,委属学校党建和知识分子工作。
电 话:82821004、82801867、82881007。
五、法规监察审计科
主要职责: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检举、控告和不服处分申诉的受理,普法教育、执法检查,信访受理办理,各类学校考试的命题、考试、招生、基建、物资采购、教师招录、收费的监督及财务审计监督。
电 话:82801870、82825373。
六、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职责:对下级人民政府的教育工作和各级各类学校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保证国家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和教育目标的实现。
电 话:82881815、82801871。
七、安全监督科
主要职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培训、教育、检查、评估和考核,学校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学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
电 话:82801830、82801906。
八、职业教育与社会教育科
主要职责:中等职业学校、社区培训学院和成人(社区)教育中心教育教学以及民办教育机构、非学历教育机构培训的管理工作。
电话:82801837、8288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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