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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思路
索引号 014139038/2017-00004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规划计划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国土局
生成日期 2017-06-09 公开日期 2017-06-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思路

 

2017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思路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金坛分局

201769

 

今年以来,我局在金坛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一城一区一山一水”发展战略,以保障发展为工作核心,以保护资源为工作宗旨,科学谋划、主动作为,为我区发展提供有力的国土资源服务和保障。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以高效服务为核心,全力以赴保障发展。一是全力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我局在融合城乡规划与土地规划的基础上,与区规划局和编制单位反复论证,形成初步方案,在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核后,呈报省厅审查。二是积极争取用地指标。为保障全区经济发展和项目建设,我局通过多种途径,已争取各类建设用地指标6580亩,实现了区委政府下达的年度争取计划指标任务双过半。三是为城市建设提供资金支持。工业用地出让27宗,面积699亩,收取出让金1.36亿元;经营性用地出让14宗,面积658.82亩,收取出让金39.69亿元,其中华阳路西侧、金桂路南侧地块以862万元/亩被常州旭景置业有限公司竞得,创我区土地公开“招、拍、挂”以来的历史亩均单价之最。四是积极推进土地收储出让工作。完成我区2017年度经营性用地计划的编制工作,今年我区计划供应各类经营性用地122个地块,6162.269亩,其中主城区计划16个地块,1167.72亩;目前已成交5个地块548.05亩。编制2017年全区土地收储计划,计划收储项目133个,土地面积5234.35亩,其中:区级项目11个,面积691.69亩,镇级项目122个,面积4542.66亩,并将需收储地块录入系统,在我区影像图上显示,形成一张图收储工程。

(二)以项目建设为抓手,尽职尽责保护资源。一是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对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进行优化调整,我区根据常州市下达的3.5835 万亩初步任务,完成了2.8175万亩“十三五”城市发展预留空间的举证工作,同时按照要求将初步任务中的0.6865万亩耕地拟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加以保护。全面开展全域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在城镇周边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基础上,根据省厅分配的全区永久基本农田任务量,进行全域53.56万亩基本农田划定,现已通过常州市验收和省厅抽查。二是全面推进土地综合整治。耕地占补平衡项目全年入库27个,建设规模3385亩,新增耕地2351亩,入库项目的95%预计在6月中旬竣工,剩余5%7月中旬竣工。增减挂钩复垦项目全年入库44个,建设规模1513亩,新增耕地1497亩;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全年入库项目15个,建设规模281亩,新增耕地255亩,目前,各镇(区、街道)正在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要求,抓紧组织实施。省级投资土地整理六期项目已完成竣工测绘,进入审计阶段;七期项目基本完工;八期、九期项目有序推进,已完成土地平整及30%的配套工程;同时开展了十期、十一期省投项目的申报工作,已完成省级现场踏勘和专家评审。三是大力保护矿产资源。积极开展金坛区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与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和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将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委托相关技术单位承担本行政区域内矿山地质环境详细调查及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该项工作预计在7月底前完成。

(三)以不断创新为动力,深入推进节约集约。一是稳步推进我区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再开发工作。根据南京督察局下发的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的地块清单,对照省厅供地系统,把地块一一对应梳理,按乡镇形成数据库,近期将把处置任务分解至各乡镇,尽全力消化20082016年度的批而未供土地。二是千方百计盘活各类存量用地,建立城镇土地使用税调节机制,充分发挥税收对土地利用的调节作用,启动实施了土地差别和税额标准的调整,极大地促进闲置、低效用地的盘活利用,截至目前,我区共盘活存量土地2280亩。三是大力开展低效产业用地再开发工作,已完成工业用地调查及低效利用土地调查的建库工作并提交省厅勘测院进行成果审核,目前正在着手编制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四是继续推进高标准厂房建设。我区积极顺应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要求,支持、鼓励企业与地方政府建设高标准厂房,今年6月,我区被省国土资源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评为“全省2016年度高标准厂房建设与使用先进地区”。

(四)以规范管理为宗旨,尽心尽力维护权益。一是进一步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土地例行督察工作经第一轮举证筛选后,510日南京督察局第二次下发我区疑似违法用地图斑1534478.4亩,517日,省执法局到我区对下发的153个图斑进行内外业检查,确定我区违法用地面积达1700亩左右,主要是基础设施中道路违法为主,预计本月南京督察局将再次对我区下发的图斑进行外业核查。矿产资源工作方面,继续实行监理制度,今年共向露采矿山发放整改通知书6份,使矿山企业违规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二是开展“慧眼守土”综合动态智能监控系统工程。去年,我区已在所有露天在采矿山开展了“慧眼守土”动态智能监控系统工程建设,今年上半年,又在全区选择了101个移动铁塔作为高清摄像头安装点,对基本农田、设施农用地、在建项目等进行监管,实现土地矿山智能监管全覆盖,目前正在进行设备采购安装。三是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在今年4月底前,我局已组织专业地质队伍以茅山地区为重点进行地质灾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度汛。四是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步推进。根据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我局承担了“金坛区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的数据建库工作,现正积极的配合区农工办开展常州市级承包经营权的验收工作。

(五)以“三大一实干”为引领,不断加强国土队伍建设。一是扎实开展“三大一实干”活动。局党委严格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紧密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满意国土”建设,成立“三大一实干”活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督促检查组、宣传报道组,进一步明确分工、细化职责;制定《实施方案》,指导、组织各项活动有序开展。二是创新开展“四大活动”。在“三大一实干”活动开展之前,我局先行提出在全系统开展“四大活动”,即“责任在心中”大讨论活动、两个加快推进落实年”攻坚大会战活动、“比学赶帮”大对标活动和“创新环境”大提升活动。通过“四大活动”,进一步细化活动内容,明确学习目标,落实责任担当,凝心聚力,苦干实干,合力推进落实两个加快。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一)想方设法拓展规划空间。由于今年政策的变化(列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清单的独立选址项目无法直接核减多保的基本农田,必须做规划调整方案报部审批;列入清单的独立选址项目也需占用规划指标),本轮规划调整完善的难度极大。因此,我局一是积极对上汇报协调,争取省厅的理解与政策倾斜;二是加大与规划部门以及编制单位的合作力度,寻找政策要求与政府需求的平衡点;三是努力调节基础设施建设与园区建设规划空间的比例,为我区今后的发展提供更有力的空间支撑。该项工作也迫切需要区委、区政府的全力支持。

(二)多管齐下争取用地指标。一是千方百计争取建设用地指标,我局将把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用地指标任务作为核心工作,在保证国家计划下达的基础上,依托项目,积极争取挂钩计划,并努力做好点供、独立选址的项目整合与指标争取,保障我区经济发展的用地需求。二是积极有效做好征地报批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建设用地报批各项工作,进一步提高报批的准确性和工作效率。三是提请区政府尽快出台《常州市金坛区土地指标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推进我区土地资源管理转型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优化城乡用地结构,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发挥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高效有序推进土地综合整治。一是提请区政府尽快出台《常州市金坛区土地整治项目实施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土地整治项目管理,充分发挥土地整治综合效益。二是根据省厅加强项目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积极做好2016年度占补平衡项目省厅抽查的迎检工作,在各镇区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大力推进增减挂钩和工矿废弃地复垦项目,争取在1130日前全面完成我区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确认,12月底前完成所有验收确认项目系统报备工作。三是立足于土地整治项目后期管护工作中存在的“管护体制不完善”、“重建设轻管护”、“责、权、利不清”等问题,制定管护办法,落实管护措施,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四是建立土地整治项目备案图层一张图数据库,将历年土地整治项目建立图层信息,整合出一套以ArcGIS为平台的数据库,为全区项目管理和查询提供数据依据,杜绝实施项目重叠、带K等情况的发生。

严格规范强化执法监管。一是探索执法新方式。按照国土资源部执法监管工作思路,我局将探索聘用第三方服务机构进行执法巡查(主要是城管和社会中介机构),通过划分巡查区域,实现网格化监管,不间断开展巡查活动,快速及时上报土地违法信息。今年上半年我们已经对该项工作进行了调研,下半年计划在部分乡镇开展试点工作。二是充分用好“慧眼守土”综合动态智能监控系统工程,实现无人机执法巡查常态化,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现场核实,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到一次性整改到位,力争通过整改,实现“零约谈、零问责”的“双零”目标。

)依法依规做好融资工作。根据《关于规范土地储备和资金管理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财综〔20164号)精神,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自201611日之后的融资贷款(包括201611日之后的放款),均在银监会通知清理还款的范围之内。同时,今年53日,财政部、发改委、央行等六部委联合发布《进一步规范地方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财预〔201750号),进一步规范了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本次六部门开列的负面清单明确:地方政府不得违规将政府办公楼、学校、医院、公园等公益性资产及储备土地注入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以上新的政策,既需要区委、区政府引起高度重视,更提醒我们在开展下阶段工作时,必须吃透政策,在依法依规做好有关工作的基础上,尽最大努力保障全区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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