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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分局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
索引号 014139038/2017-00013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政府机构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国土局
生成日期 2017-12-28 公开日期 2017-12-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分局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
 
常州市金坛分局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

常州市金坛分局国土资源局机构设置

国土资源局设党委、纪委。领导职数为:书记兼局长1名,副书记兼纪委书记1名,副局长3名,主任科员1名,副主任科员1名;正副科长(主任)29名,其中科长(主任)7名,副科长(主任)22名。下设5个事业单位,1个国土分局、7个国土所。全系统156人,其中行政编制19名(含行政附属编制3名),乡镇所87人,执法大队6人。

(一)办公室(负责人:王科)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运转、文秘事务、行政管理和日常工作,并督促检查机关各部门、直属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负责全局工作总结,局发文件,领导讲话的起草,核稿、制发;负责全局性会议的组织和接待;负责局机关并指导本系统的政务信息、新闻宣传、学习培训及档案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体制、“政府采购”、基建、后勤、计划生育、保密、安全保卫、车辆管理;负责局机关办公自动化管理;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和政协委员提案;负责编史修志工作。

(二)组织人事科(负责人:王爱群)

负责承办局党委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局系统党的建设、党员教育管理、指导基层所党组织工作;负责局系统政治理论学习、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考核、调配、任免,青年干部的选拔、培养和局机关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局属单位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系统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工作;负责全系统的目标责任制的制定及考核;负责本系统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的申报考试及聘用工作;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廉政建设、行风建设工作;负责本系统的党务及群团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科技项目申报、推广应用及科普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国土资源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局系统干部出国(出境)的政审,报批管理;负责本系统的各类创建工作。

(三)财务科(负责人:刘玉华)

负责编报并落实局机关和直属单位年度财务计划;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对直属单位、镇国土所的财务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承担国家和省、市财政拨给的国土资源工作经费、专项经费及其他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局管理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及专项收费的征收、管理和使用监督;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有关事务,办理固定资产建账工作;负责本系统有关经费的结转;做好有关税费的征收、协收工作。

(四)耕地保护科(负责人:宋云飞)

负责宣传执行国家、省、市国土资源耕地保护法律法规政策;组织邀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并对规划执行情况实施监督管理;参与协调编制全市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和实施全市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组织各类新增建设项目用地规划预审和审查;承办报市政府、省政府和国务院审批的各类建设项目农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征用的审查、汇总报批业务工作;起草并组织实施农地保护、耕地特殊保护、土地开发整理和农地转用审批管理等有关规定;组织基本农田保护、建设;负责建设用地补充耕地方案的审查;负责耕地占补平衡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审核报批及公告。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土地规费的征收、协收工作;配合法规监察科查处非法批地、占地、拒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和侵占、挪用征地费的违法案件;开展对全市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邀请有资质的机构编制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规划设计及预算编制等业务工作;负责国土资源综合统计工作;完成市政府和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土地利用科(负责人:谢卫华)

负责全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出租、土地资产处置、交易和政府土地收购储备的有关管理工作;负责具体建设项目供地方案的审查工作;承办核发《建设用地批准书》,组织发布建设用地出让信息;组织出让、转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建设用地的批后管理和验收;组织实施全市国有土地划拨使用目录;负责农村集体非农建设土地使用权流转的管理和市区撤组转居土地的管理;负责基准地价、标定地价评测及公布,对评估机构从事土地评估资格进行审核;负责土地评估中介机构土地评估结果的备案;负责土地资源实行资产化管理的有关工作;配合财务部门做好土地出让金等有关规费和征收、协收工作;配合法规科查处非法批地、占地、转让、出租、低价出让土地的违法案件。

(六)地籍管理科(负责人:肖亮明)

负责统一管理全市城乡地籍工作;组织拟订全市地籍工作政策和技术规范,拟订全市地籍工作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市土地资源调查、城乡地籍调查、土地利用变更调查;负责全市土地初始、变更、抵押、注销登记、确权发证和土地权属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地籍统计汇总及土地动态监测管理工作;组织全市土地证书查验;承办调处土地权属纠纷;负责全市地籍新技术推广应用和业务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市地籍信息系统及地籍信息库建设;负责全市地籍档案立卷归档和地籍信息库数据入库管理工作;配合法规监察采取非法手段骗取土地登记、获取土地证书的违法案件。

(七)矿产资源管理科(负责人:杨晓亮)

矿产资源管理职能:依法进行采矿审批、登记、发证和采矿权转让的审核;负责划定矿区范围,审查开采方案、审核采矿权评估结果;培育和规范采矿权市场;组织编制全市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计划,负责矿产资源保护项目的立项审批和监督实施,参与矿山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和开发利用方案的审查;依法进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的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对采矿权人的监督检查及矿山企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统计年报工作;依法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和采矿权使用费及价款;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办法、标准、规程、规范;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登记、统计和动态管理;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综合利用监督管理;负责全市矿产资源信息系统管理。

地质环境管理职能:组织拟定全市地质环境保护、地质灾害防治办法;负责矿产资源勘查、开采过程中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组织开展全市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勘查评价;组织协调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实施全市地质环境和地下水动态监测、评价及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组织全市地质调查和矿产资源勘查评价;组织实施建设用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负责保护具有重要价值的地质遗迹与地质景观资源。

(八)法规监察科(负责人:栾克贵)

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查、协调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咨询,法律、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工作;监督检查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承担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调研,研究制定改革措施;受理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违法行为的举报;立案查处违反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违法案件;组织开展对土地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农用地转用、土地征用、土地和矿产资源资产处置、土地使用权交易行为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负责全市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和处理工作;负责国土资源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事宜;组织开展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市和镇”以及“土地管理示范村”活动。

(九)事业单位及国土所

土地收储中心负责根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结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代为政府起草拟订本年度的土地收储出让计划;负责对本市区域内需要盘活的存量土地和新增建设用地进行摸底调查,归类建档,为制订总体规划提供科学决策依据;负责建立全市土地储备目录和完善土地资料库的任务;负责代为政府起草拟订土地收购储备政策和相关实施意见及办法;签订土地收购合同,完成收购地块的拆迁任务和平整开发利用;负责筹措收储资金,并根据规划要求要做好收购成本和开发收益的预测算;根据年度出让地块计划,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完成规划及规划红线图,并告示相关用途和补偿标准。

土地交易服务中心负责协调相关职能科室编制全市经营性、工业等竞争性用地收储、出让计划;鉴证全市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出让、租赁及土地使用权转让交易工作;具体操作全市土地市场的事务工作;编制全市经营性、工业等竞争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文件和报批工作;组织收集、发布建设用地、土地市场相关数据的动态信息;协调相关职能科室对经营性、工业等竞争性用地出让的后续工作进行管理;协助相关职能科室拟定我市土地交易、招拍挂出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协调相关职能科室做好土地利用、收储的前期工作,并配合相关科室做好土地交易、土地市场涉及的违法案件的查处。

测绘所负责辖区内的基础测绘、地籍测绘、行政区域界线测绘等工作。

地价评估事务所主要承担政府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土地评估和地价咨询,主要涉及落实政府职能所需的评估。其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土资源的法律、法规、条例及有关政策规定;依照“客观、公平、公正、科学”的原则,认真进行土地评估业务,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定期做好评估宗地的标定地价,客观反映地价水平;定期做好我市地价动态监测体系的维护与更新工作;独立从事政府委托职能性、公益性、社会服务性的土地评估;协助资产科定期做好基准地价的更新工作,及时更新结果;客观公正的为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提供前期出让参考价;协助局资产科做好中介机构评估报告的备案工作。

国土资源管理所工作职责: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本区域的土地调查,分等定级、登记统计、建档、核发土地使用证等管理工作;负责本区域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的编制工作,并实行严格管理,切实保护国土资源;负责执行市局下达的建设用地计划,依法办理农村个人建房用地审查报批手续;负责国家、集体建设用地和出让土地的安置补偿落实工作;负责制定本区域的土地复垦、造地改田、土地整理、标准家田建设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调解土地、矿业纠纷、依法查处土地、矿产资源和测绘违法案件;根据有关规定,做好本区域各项土地、矿产资源费税的收缴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承办市局交办和配合本区域镇政府的其它国土资源管理工作。

土地交易服务中心负责人   赵荣俊

测绘所负责人             朱励军

土地收储中心负责人       张益平

经发区分局负责人         赵辉

金城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陈频

薛埠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孙云清

朱林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高国庆

直溪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黄小龙

指前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陈坤

儒林国土资源所负责人    桂卫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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