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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陆旭东同志精神事迹的实施方案
索引号 01413910X/2017-00004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公安分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公委[2017] 2号 发布机构 公安局
生成日期 2017-01-12 公开日期 2017-01-1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陆旭东同志精神事迹的实施方案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陆旭东同志精神事迹的实施方案
坛公委[2017] 2号

近日,我局交警大队秩序中队指导员陆旭东获评第四届“江苏最美警察”荣誉称号,副市长、公安局长常和平亲切接见并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以先进为榜样,迅速掀起向“江苏最美警察”学习的热潮。经分局党委研究,决定开展深入学习贯彻陆旭东同志精神事迹系列活动,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向陆旭东同志学习活动,大力宣传陆旭东同志的优秀品质、先进事迹,全面提振队伍精气神、提升公安工作效能、提高公众安全感满意度为在全区公安机关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以强大的精神力量、不竭的精神动力推进“五个现代”警务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

二、措施步骤

1.开展一次社会集中宣传。根据上级领导指示要求,积极向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部门汇报,号召全区上下共同向陆旭东同志学习,激发社会各界干事创业的精神活力。(2月底前完成)

2.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活动。分局党委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陆旭东同志先进事迹。各单位要结合“两学一做”专题民主生活会,通过召开党委会、支委会、专题学习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全体党员民警认真集中学习陆旭东同志先进事迹,全面把握、深刻领会其丰富内涵和精神实质,并与部门职责、岗位实践相结合,与当前各项工作实际相结合。(2月底前完成)

3.开展一次集中讨论活动。各单位要深入组织开展“学习陆旭东、岗位建新功”大讨论活动,以陆旭东的优秀品质、先进事迹为标杆,深入查摆差距不足,对标坚定理想信念、提出工作措施、明确目标方向,切实增强发展动力、汇聚发展合力。(2月底前完成)

4.开展一次主题征文活动。组织开展“榜样的力量—向最美警察陆旭东学习”征文活动,号召全体民警认真撰写学习文章。分局将组成征文评审小组,评选优秀文章,并通过金坛警方报刊、常州金坛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公安简报、网上专栏等平台进行刊载。(2月底前完成)

5.掀起一股宣传学习热潮。争取区委宣传部支持,运用各级新闻媒体以及全局各单位微信、微博等宣传平台,积极组织策划广度深度并重的专题宣传报道活动,让社会各界了解学习陆旭东同志。充分利用户外公益广告、电子显示屏、电视广告以及城市社区广告宣传栏等阵地,刊登有关内容,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3月底前完成)

6.举办一次专题汇报活动。结合省厅最美、常州四美评选活动,举办金坛公安“五美”集中汇报活动,以陆旭东同志为典型代表,向全区宣传金坛公安“五美”形象(“江苏最美警察”陆旭东、“常州最美警察”提名奖凌亮、“常州最美辅警”严俊、“常州最美警属”徐露露、“常州最美家庭”佘罗灯家庭),以道德讲堂等形式集中展示金坛公安先进典型事迹和优秀品质,争取对公安工作的最大理解和支持,提升公安职业形象。(8月底前完成)

三、有关要求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陆旭东同志精神事迹的重要意义,严格按照分局党委部署要求,结合实际认真制定本单位具体学习计划,以最迅速的行动、最有力的措施、最周密的部署,迅速掀起学习活动热潮。各级领导干部要在学习活动中起表率作用,亲自学、亲自抓,并通过撰写体会文章、带头开展交流座谈等形式,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要注重把学习的落脚点放到找差距、改作风、创佳绩上,提高学习的针对性、实效性,力戒走形式、走过场。要及时总结宣传本单位开展学习活动的特色做法及队伍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各单位开展学习活动情况、采取的措施和工作成效等,请及时通过网上办公平台报送至分局政治处文管邮箱。联系人:虞雪娇,联系电话:6297。

中共常州市公安局金坛分局委员会

2017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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