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表彰奖励为我区自主创新和科技进步作出贡献的科技人员和科技企业家,按照区委《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金沙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区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市“金沙英才奖”评选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金沙英才奖”选拔奖励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依据
1.《关于印发关于全面实施“金沙英才计划”的意见的通知》(坛委发〔2012〕34号);
2.《关于印发金坛市“金沙英才奖”评选办法的通知》(坛政发〔2013〕93号)。
二、组织领导
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各镇(区),街道办事处,区各办局负责各自下属单位“金沙英才奖”的组织发动和初评推荐。区委组织部、发改委、经信局、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委、农林局、文广体局、卫计局等部门组成 “金沙英才奖”评选委员会,组织全区“金沙英才奖”的综合评审。
三、申报材料
1.“金沙英才奖”申报表;
2.承诺书,由申报者者本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3.学历(学位)、职称证书;
4.2015—2016年度主要事迹。包括政治表现、职业道德、科学精神、科研成果、工作业绩等方面,500字以内;
5.2015—2016年度业绩或经济效益证明。附本单位财务和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
6.2015—2016年度成果奖励证书、论文、专利证书、荣誉证书等复印件。论文提交期刊封面、目录和论文全文复印件。如为外文版则需提交“摘要”中译文;
所有材料按以上顺序装订成册(一份),同时提供“金沙英才奖”申报表电子文档。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于2017年7月30日前报区科技局科服科,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戴超
联系电话:82824587 邮箱:daichao110@163.com
附件:1.“金沙英才奖”申报表;
2.承诺书。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10日 附件:
“金沙英才奖”申报表.docx
附件:
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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