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与清华大学在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和合作,充分利用好清华大学丰富的智力资源,促进我区企业转型升级,根据区政府与清华大学在2015年11月第三轮签订《共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金坛试点基地协议书》,我区今年将继续组织开展清华大学研究生在坛社会实践活动。
为切实做好2017年清华大学研究生在我区的社会实践工作,确保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如期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17年清华大学研究生在金坛的社会实践活动是区政府履行与清华大学研究生院签订《共建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金坛基地协议书》的一项重要工作,区委、区政府领导十分重视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因此,各镇、开发区、街道、各有关单位必须予以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清华大学研究生在金坛社会实践的目的和意义,认真做好组织和发动工作。
2. 本着自愿的原则,各企事业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照清华大学研究生工作部《关于征集2017年度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的函》的要求,认真研究和申报项目。申报的项目既要有一定的科技含量,还要考虑到研究生在社会实践期间(6周)能够基本完成。
3. 今年清华大学社会实践团将全部由普博一年级、直博二年级博士生为主体,实践时间为6月26日-8月6日(共6周),专业覆盖理、工、文、法、哲、史、经济、管理、医学和艺术等诸多门类(见附件三)。
4. 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期间食宿由接收单位负责安排,指定专人负责,并解决研究生往返车费(相当于硬卧车票)。接收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与学生签订相关协议,对有关项目任务和保密等问题作出约定。接收单位要加强对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工作及平时的管理,确保社会实践活动取得实效。
5. 凡自愿接收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单位,必须填写《清华大学2017年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并于4月5日前以电子表格发至邮箱或QQ(E-mail:xmy249@sohu.com或QQ:781743559),表格可从金坛区科技信息网下载。同时请将书面《2017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加盖公章报送至科技局科服科。
6. 联系方式
联系人:徐铭轶
联系电话:13806145075 82881535 传真:82823191
附件:1. 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接受单位须知
2. 2017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书面盖章)
3. 2017年清华大学预计参加社会实践的博士生人数
常州市金坛区科学技术局
2017年3月21日
附件: 附件1: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接收单位须知.doc
附件: 附件2:2017年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项目征集表.doc
附件: 附件3:2017年清华大学预计参加社会实践的博士生人数.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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