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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成立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70/2017-00061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坛水委字〔2017〕31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7-10-31 公开日期 2017-11-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成立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水利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的通知
坛水委字〔2017〕31号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上级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要求,切实加强金坛区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组织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

  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朱  霞、陈  俊

  副组长:朱网富

  成   员:李志根、徐小龙、张建成、王卫国、姚锁洪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网富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孙志龙(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陈志平、汪粉明、张芸、朱瑞雪、王丽云。

  二、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工作任务,落实责任措施并组织实施。

  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遵守党章、党纪党规和其他政策法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六项纪律”和政治规矩。

  3.加强作风建设,开展正风肃纪工作,组织作风效能检查。

  4.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5.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和遵纪守法的意识。

  6.结合水利建设管理和业务工作,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管理机制、监督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7.领导并组织对下属各单位(部门)和中层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8.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广泛听取基层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9.指导、布置局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联络员的工作。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委员会

  2017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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