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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开展首届“示范河道”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70/2017-0006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河长办〔2017〕24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7-12-11 公开日期 2017-12-2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开展首届“示范河道”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首届“示范河道”评选活动的通知
坛河长办〔2017〕24号

为进一步推进河长制工作,打造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示范河道,根据《关于开展各镇(街道)河长制示范河道创建活动的通知》(坛河长办〔2017〕11号)的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首届“示范河道”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方法

1.以绿水青山不再是我们的回忆为主题,由各镇、街道拍摄制作“示范河道”宣传片,画面要体现河长制工作开展以来河湖发生的变化,以独特的技巧和亮点展示河湖美。宣传片时长为3-4分钟(不超过4分钟),于12月28日前将宣传片报送至区河长办。(联系人:李培亮,联系方式:82871180、18921022856,邮箱:397479294@qq.com)

2.宣传片统一于1月初在金坛网APP(或微信公众号)进行网上公开评选,由公众互动参与,以点击率作为评分依据,从示范河道中评出年度“最美河道”。

二、评选标准

1.参评河道,为各镇、街道行政区域内报送的镇级示范河道。

2.画面要求:①水质感观好,水面清洁无漂浮物,河水流畅无障碍物;②河岸干净整洁,河道生态环境保持良好,整体景观自然协调;③河道长效管理落实到位,社会满意度高,群众反映良好。

3.短片里必须要有采访总河长的画面,由总河长用简短的语言介绍河长制工作的经验做法。

三、评选时间

2018年1月。

四、“最美河道”最终确定3条予以通报表彰奖励并在媒体进行报道。

 

常州市金坛区河长制工作办公室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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