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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7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70/2017-00058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7〕157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7-10-20 公开日期 2017-11-1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7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
坛水字〔2017〕157号

  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大力弘扬敬爱老助老社会风尚,庆祝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根据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关于开展金坛区2017年“敬老月”活动的通知》(坛老委〔2017〕3号)精神,现将“敬老月”(今年为10月1日10月31日)相关工作要求如下:

  一、高度重视老龄工作

  各单位要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按照“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爱老助老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的要求,聚集主题、贴近实际、创新形式,集中开展敬老爱老助老活动,为老年人送温暖、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积极营造敬老爱老助老的社会氛围,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开展走访慰问活动

  水利系统建立时间比较早,离退休人员较多,广大离退休人员曾经长期工作在水利一线,为全区水利事业发展奉献了青春,他们的付出应该得到社会的尊重。各单位领导要带头作敬老爱老助老的模范,走进老年人的家庭,倾听老年人的心声,关心老年人的生活。特别要重点走访慰问贫困、高龄、失能等困难老年人及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尽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三、宣传倡导积极老龄观

  大力宣传积极老龄化理念,倡导积极老龄观,引导社会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深刻理解老年是人的生命的重要阶段,是仍然可以有作为、有进步、有快乐的重要人生阶段的内涵。

  今年“敬老月”正逢党的十九大召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统筹安排,以老年人的需求为导向,以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为目的,切实为老年人解决实际困难,让老年人感受到社会、单位的关怀和温暖。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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