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局内设机构调整情况及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
陆悦同志任局河长制综合协调科科长,免去局监察室主任职务;
徐慧芬同志任局河长制综合协调科副科长,免去局水土保持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