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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区2017-201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70/2017-00043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水利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水字〔2017〕113号 发布机构 水利局
生成日期 2017-07-11 公开日期 2017-08-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区2017-201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关于调整常州市金坛区2017-2019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工程项目法人的通知
坛水字〔2017〕113号

  因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调整“常州市金坛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建设处”相关成员。调整后,由李玲同志任主任,杨剑同志任技术负责人,陈志平同志任财务负责人,沈毅斌同志任综合科负责人。建设处下设工程、综合、财务等相关科室。

  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7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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