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7年5月24日
2017年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安全生产月”
活动工作意见
按照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通知》、省安委办《关于开展2017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我局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引,通过开展系列宣教活动,进一步推动树立红线意识,加强安全法治,落实安全责任,普及安全知识,提升全民安全素质,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努力保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活动主题
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三、活动时间
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全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局安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指导、协调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单位结合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各单位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安全生产月”启动活动
以五月下旬局领导召开全局安全生产月动员大会拉开“安全生产月”帷幕。
(二)开展安全发展主题宣讲活动
一是开展以“平安市场创建”、“春风行动”、“寄递安全就在身边”、“净空环境保护”、“工业气瓶信息化安全管理”、“特种设备预警监测和应急指挥推进”等为主题的安全发展宣讲活动。
二是组织宣讲队伍深入基层开展宣讲。集中宣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安全技能,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党委和政府领导责任。
三是通过媒体广泛宣传。通过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发表评论、撰写体会文章,开展在线访谈和举办论坛等方式传播安全发展观念,普及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全民安全文明素质。
(三)开展“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开展安全生产咨询与服务。
(四)开展安全生产法治宣传和安全事故警示教育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培训。通过培训、讲座、辅导等形式,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
二是以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警示教育展,进行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深刻吸取教训,用事故教训推动企业落实责任、完善措施,防范同类事故发生。
(五)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各单位要立足实际,突出重点,认真制定完善应急预案。并按照应急演练计划,以防火防汛安全为重点,开展多方联动,多部门协调配合的安全应急预案综合实战演练。
(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排查事故隐患。围绕防火、防汛、水利建设等重点行业领域,邀请专家、记者进行暗查暗访,检查曝光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七)丰富安全生产月的宣传报道活动
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媒体要发挥好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的作用,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曝光安全责任不落实与落实不到位的单位。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召开专题会议,认真部署动员,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制定方案,精心组织,务求实效。
(二)加强宣传发动。要围绕今年的活动主题,充分利用各类媒体、文化阵地,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大力营造浓厚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加强沟通协调。要加强组织协调,坚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与全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相结合,推动宣传工作深入开展。 各单位要于6月5日和7月5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形式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及活动总结(包括新闻稿件、节目光盘等资料),报送市水利局防办。
联系人:曹云杰 联系电话(传真):82822305 电子邮箱:63245558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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