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苏办发〔2017〕18号)精神,加强我区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金坛区水利局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朱 霞 区政府副区长、区水利局局长
副组长:张建成 区水利局总工程师
朱网富 区水利局副局长
徐小龙 区水利局副局长
刘海祥 区水利局副局长
王卫国 区水利局副局长
陈 俊 区水利局副局长
姚锁洪 区水利局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孙志龙 区水利局组织人事科科长
陈志平 区水利局财审科科长
荆火平 区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
刘国华 区水利局工管科科长
陈息生 区水利局水资源所所长
陆 悦 区水利局监察室主任
李 玲 区水利局农水科副科长
张 静 区水利局规建科副科长
吴 洁 区水利局防办副主任
张 芸 区水利局行政服务科副科长
彭国平 区城市防洪工程管理处主任
夏春跃 区水利勘测规划设计室主任
夏玉林 金坛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水利局工管科,各科室协助工管科做好相关工作。刘国华兼任办公室主任,陈息生、荆火平、吴洁、李玲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常州市金坛区水利局
2017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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