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报来的《常州市金坛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预拨2017年11月-12月周转资金的请示》(坛公交〔2017〕46号)收悉。
为确保年度为民办实事目标的完成,保障群众出行,经研究,同意预拨你公司周转资金1350万元。
此复。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