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省、市、区各级安委会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统一部署,结合《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常交安〔2017〕9号)等文件要求,研究决定从即日起至10月底,在全区交通运输系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有关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为指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以不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为底线,以压降事故总量和持续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为目标,以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为政治责任,以“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为抓手,坚持企业自查自改与行业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隐患整改与严格执法相结合的原则,全面开展拉网式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决把各类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对重大隐患得不到及时治理、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坚决停产整顿一批、关闭取缔一批、严肃查处一批,对有关责任人员予以问责曝光,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检查范围、内容和重点 (一)检查范围 大检查覆盖全区交通运输行业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突出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危化品码头、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危险化学品运输、水上风景区旅游船舶、公路水运交通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重要节点和关键环节,以及近期各类安全事故暴露出的问题开展检查。 (二)检查内容 (1)行业管理方面:各行业管理部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进展情况;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责任;是否专题研究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创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安全生产月”、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专项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措施落实情况。 (2)企业责任方面:行业企业对照《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企业法定职责;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各级岗位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是否健全完善并层层落实,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实现了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安全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基础工作情况,尤其是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以及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 (三)检查重点 1.公路部门:(1)实施并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以及危桥整治情况;(2)桥梁工程师制度、一桥一档制度、定期监测等桥梁运行安全检查情况;(3)干线公路搭接道口设置、安全设施落实情况,急弯、陡坡、平交道口、临河路段、集镇段等事故多发、易发路段视距情况;(4)在建公路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资质情况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转包等行为,各项目部、监理组的安全管理组织、安全保障体系和日常安全管理台账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5)涉路施工作业许可行为,施工路段安全管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施工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的规范设置情况。 2.运管部门:(1)以“两客一危”车辆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营运车辆警示标志、行车安全卡、安全防护、应急设备等配备情况(2)以“两客一危”企业为重点,对所有运输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情况以及道路客运市场秩序整治情况;(3)是否暂停审批新的800公里以上长途客运线路,不再审批新的卧铺客车,新开通农村客运班线和夜间山区公路客运班是否开展安全评估;(4)包车客运企业网上业务申请程序执行情况,包车实际运行线路与审批的一致性情况;(5)道路客运站实名制、“三不进站、六不出站”制度落实情况;(6)城市公交、场站安全防范工作落实情况,以及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准备情况和防范处置能力;(7)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维护与检测情况,以及道路危险货物电子运单填报情况;(8)营运驾驶人员从业资格审查、教育培训考核、违章行为处理情况。 3.地方海事部门:(1)水路客运、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资质审核情况;(2)客运船舶公司、水路危险货物企业安全管理体系和制度建设监督检查及落实情况,客船抗风等级要求和恶劣天气条件下禁航管理规定执行情况;(3)影响通航安全的违章停泊、作业行为,通航水域内非法彩砂和占用通航水域过驳作业行为的查处,内河加油(气)站(船)安全设施和船舶加油(气)停靠秩序;(4)《江苏省内河水上游览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办法》宣贯实施情况,旅游客船经营管理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旅游船舶安全状况,通航水域旅游航线核准和非通航水域旅游项目备案情况;(5)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申报情况,运载危化品船舶的安全设施情况,对危化品船舶申报管理和安全检查情况;(6)水上水下活动业主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航安全警示标志、灯光信号的设立情况,安全及防污染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地方海事管理机构审批许可和监管履职情况。 4.航道部门:(1)对船艇及航标、标志标牌等航道助航设施检查、维护、保养情况;(2)船艇消防、救生器材配备、管理情况;(3)航道巡航计划开展及碍航物清除情况,检查临、跨、穿越航道的工程建设情况,制止、处理违反航道法规的行为;(4)危险货物作业码头是否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和危险货物作业附证;(5)整治超范围经营、内河重点水域危险货物码头“未批先建”和港口建设项目超期运行情况;(6)港口压力管线、危险货物码头安全设备设施、危险货物现场作业安全情况;(7)危险货物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情况;(8)高温季节港口危化品码头降温措施落实情况,码头及其仓储设施防雷防静电安全隐患排查情况;(9)与相关管理部门是否理清安全监管职责;(10)港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工作开展情况;(11)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依法考核合格,装卸管理人员是否依法取得从业资格。 5.质监部门:(1)桥梁围堰、支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监督检查情况;(2)施工驻地社会和作业现场安全评估的监督检查情况;(3)防坍塌、防坠落措施制定落实情况;(4)施工现场排水设施情况和边坡基坑支护情况,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情况;(5)宿舍、办公室等临时设施选址、建设情况;(6)落实夏季建筑施工各项防暑降温措施情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落实“五个环节”管控措施情况;建筑施工现场各项消防措施落实情况。 三、组织实施方式 (一)行业管理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本地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大检查工作方案,细化检查内容,履行监管职责,对大检查进行指导和督促,发现重大问题隐患及时通报当地政府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二)企业单位。要根据行业管理部门的要求,认真制定大检查计划,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要认真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并报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涉及重大隐患的一并报送地方政府。 四、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0月底,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动员部署,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至7月底)。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全面开展宣传动员,确保把大检查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传达到每个企业单位,督促行业企业及时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落实整改。 (二)全面检查,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9月中旬)。各单位要参照企业检查表(附件1),细化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要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对存在重大生产安全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单位严肃处理,及时通报;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三)巡查督查,巩固提高阶段(9月下旬至10月底)。各单位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综合督查、回头检查等多种方式,加强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的督导检查,对事故多发易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开展反复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局安委会8月份将按照大检查方案组织对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进行专项督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根据各级安委会以及市交通局的通知要求,区交通运输局成立了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领导任副组长,局安委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局安委办负责大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安排,靠前指挥,分管负责人要集中力量,亲力亲为,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 (二)严格执法检查,务求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与今年以来开展的各项安全专项行动结合起来,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检查执法力度,督促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开展隐患治理;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坚决依法查处,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三)广泛宣传发动,强化舆论监督。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微信、网络、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多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教育引导广大企业和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事故隐患,鼓励企业职工和社会群众举报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社会监督作用,及时曝光非法违法行为,保持安全生产工作的高压态势。 (四)加大考核力度,构建长效机制。各单位要把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年度平安交通建设的重要内容并纳入年度考核,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加大考核分值权重,强化督导问责。对自查自改不认真、隐患整治不彻底、大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企业和有关行业管理部门的责任;因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 及时总结梳理,强化信息报送。各地、各单位于7月28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报送局安委办。自8月份起,每周五上午向局安委办报送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附件3);每月22日前上报大检查开展情况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 ;9月26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整改措施;10月20日前将大检查工作总结报送局安委办。 活动结束后,要把大检查工作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贯穿于日常安全监管工作中,不断推进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提升企业安全生产保障水平。 特此通知。 附件:1.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表(企业) 2.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表(行业部门) 3.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周报表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 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表(企业) 序号 | 项目 | 内 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 1 | 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落实 | 对照《常州市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清单》,落实企业法定职责;落实“一必须五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等情况。 | | | | 2 |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 | 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 | | | 3 | 安全风险管控 | 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 | | | 4 | 隐患排查治理 | 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近年来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 | | | 5 | 应急管理 | 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 | | | | | | | | 附件2 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检查表(行业部门) 序号 | 项目 | 内容 | 存在问题 | 整改情况 | 1 | 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 |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的进展情况;是否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监管责任;专题研究安全生产情况;是否制定并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签订情况。 | | | 2 | 严格监管执法 | “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开展情况;夏季“百日执法”行动部署开展情况;“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情况;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行业企业等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 | | 3 | 安全防范制度措施落实 | 安全生产巡查及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 | | 4 | 深入开展专项治理 | 是否组织开展“平安交通”创建、“安全生产执法年”活动、水上交通专项整治、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治理、构建双重预防机制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等专项活动;是否认真开展夏季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高温、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措施; | | | 附件3 全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情况周报表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组数量 | 检查 企业数 | 隐患及整改情况 | 行政处罚 立案数 | 处罚金额 | 停产 停业数 | 关闭 取缔数 | 暂扣 或者 吊销 许可 证照数 | 曝光企业数 | 列入 失信 黑名 单数 | 责任追究 数量 | 组数 | 人数 | 隐患 数量 | 整改 数量 | 整改率 | 事前 | 事故 | 事前 | 事故 | 党纪 纪处分 | 刑事责任 | | | | | | | | | | | | | | | | | | 备注:请于每周五上午10点30份前报送 | 填表人: 联系电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