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单位于2017年6月27日报来的《关于新增一名办公室人员的请示》(坛运办〔2017〕20号)收悉。
因你处工作需要,经研究,同意你单位通过劳务派遣的形式招收一名办公室文员,主要从事文字写作。
此复。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