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于2017年3月3日报来的《常州市金坛区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关于新建中航锂电公交首末站(充电站)的请示》收悉。 根据《金坛公共客运交通系统规划》及2017年区政府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工作计划,经研究,决定同意你公司今年新建中航锂电城市公交首末站(充电站)1座,占地面积1610平方米,计划投资150万元(不含充电站投资220万元),其中充电站由区供电公司代建。 希望你公司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开展首末站建设,加强施工质量管理,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 此复。 常州市金坛区交通运输局 2017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