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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王国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44/2017-0001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人字〔2017〕26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7-08-23
发布日期
2017-08-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026)关于王国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王国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坛教人字〔2017〕26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加快教育干部培养,根据《金坛区教育局关于促进教育系统干部交流的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
王国庆同志挂职任金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于晏同志挂职任金坛区教育局法规监察审计科副科长;
高志明同志挂职任金坛区教育局德育研究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
2017年8月23日起,原则上为期一年半。挂职期满后,职务自动免除。
特此通知,希即公布。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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