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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王国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44/2017-00019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教育、科技 教育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教人字〔2017〕26号 发布机构 教育局
产生日期 2017-08-23 发布日期 2017-08-24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026)关于王国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关于王国庆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坛教人字〔2017〕26号

 

各中小学、幼儿园、局属各单位:
为加快教育干部培养,根据《金坛区教育局关于促进教育系统干部交流的暂行办法》,经研究决定:
王国庆同志挂职任金坛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副主任;
于晏同志挂职任金坛区教育局法规监察审计科副科长;
高志明同志挂职任金坛区教育局德育研究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17年8月23日起,原则上为期一年半。挂职期满后,职务自动免除。
特此通知,希即公布。
 
 

 

 
常州市金坛区教育局
2017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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