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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公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18-0001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收费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发改价〔2017〕15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17-07-06 公开日期 2018-01-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公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的通知
 
关于公布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的通知
坛发改价〔2017〕15号

根据《省物价局关于明确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用电价格和服务价格的通知》(苏价工〔2014〕69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区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价格按充电电度收取。七座及以下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45元/千瓦时,其他类型纯电动汽车充电服务最高价格为1.20元/千瓦时。 

二、本通知自2017年7月15日起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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