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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28/2018-00004
主题分类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行政事业收费 发改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发改价〔2017〕3号 发布机构 发改局
生成日期 2017-01-11 公开日期 2018-01-0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
 
关于调整供热价格的通知
坛发改价〔2017〕3号

鉴于近期市场电煤价格变化情况,根据《关于进一步完善蒸汽价格管理的通知》(常价管〔2008〕98号)精神,依据煤热价格联动机制成本测算,并衔接周边市县价格水平,经研究,决定将我区供热基准价格从173元/吨调整至183元/吨(含税、管损),上浮最高不超过10%。

你公司在经环保部门在线监测确认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销售价格可在浮动后价格基础上另加不超过5元/吨脱硫汽价和3元/吨脱硝汽价。

希你单位加强内部管理,降本增效,提高供汽、服务质量,积极与用户沟通,合理确定蒸汽到户价格。

以上价格自2017年1月15日供热抄见量起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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