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两减六治两提升”(简称“263”)专项行动的决策,按照市、区政府的指示精神,积极完成好“263”专项行动牵头工作,根据本系统“垂直管理”的人事工作纪律的规定,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局党组领导分工和有关人员岗位进行如下调整: 一、局党组领导分工调整 吴寅同志分管区大气办工作(大气办工作由计划科牵头组织实施)。 陈云同志分管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分管自然生态科;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及网站管理。 戴卫忠同志以区“263”办公室专职工作为主,不再分管自然生态科。 二、有关人员岗位调整 1.倪友华同志任宣教法制科科长(负责法制工作),免去辐射环境管理科科长职务;免去钱雪莲同志宣传法制科科长职务(负责宣传工作)。 2.王鑫同志任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免去综合计划科科长职务。 3.韩俊同志任综合计划科科长,免去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职务。 4.贲雪笙同志主持辐射环境管理科工作。 5.王震同志任区环境监察大队信访室副主任,主持工作;免去区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副中队长职务。 6. 徐俊同志免去区环境监察大队信访室主任职务,调至辐射环境管理科工作。 7.王鑫、李旻、朱蔚、马笙宸、孔小军等5位同志调至区“263”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不再负责原工作岗位工作。 8.路易、徐敏等2位同志调至区环境监察大队工作。 以上同志的职务任免和分工,因涉及未来垂直管理政策和“三定”方案调整,如有不合,以上级文件为准。 这次领导分工和人员岗位调整,是我局机关以及直属单位在人力紧缩、工作增量的形势下局党组作的决策,是“备战和强军”之策。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新的一轮大潮已经来临,全局上下要保持高昂斗志,坚定必胜信心;要讲大局、讲纪律、讲奉献;要进一步优化和提升工作能力,克服困难,团结拼搏。全体人员不能懈怠和休整,要变压力为动力;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广大干群要携手向前。我们要努力在全市、全区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以及“263”专项行动的征程中再立新功、再创佳绩! 特此通知。 中国共产党常州市金坛区环境保护局党组 2017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