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负责全区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全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推进部门和单位依法、高效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事项;参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及负责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创新审批服务机制等工作。负责推进行政审批服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研究确定进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部门及事项目录,对退出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单位和事项进行初审,并报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制定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组织联审会办;负责对镇、村便民服务中心的业务指导。负责组织实施关于区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管理和服务的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负责对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负责处理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投诉;负责标准化窗口建设;负责对窗口办件情况的督查、统计、分析;负责对政务服务分中心的监管。负责“12345”政府公共服务热线的指导、协调、督办、检查、通报工作;负责考核电信公司、话务员以及二级网络成员单位办理群众诉求工作;负责热线工作运行的日常管理。负责组织、协调、考核、管理公共资源交易相关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事项;牵头组织对公共资源交易的监管。负责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管理综合专家库,拟定交易规则;负责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和监督部门、中介机构及其他招投标当事人提供场所、设施,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提供发布招标信息、受理报名登记、开标评标、中标公示等相关服务。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无单独核算下属单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政务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围绕“接轨常州主城区、推动发展新跨越”的总体战略,以服务“两个加快”为抓手,深化推进“一办四中心”政务服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服务环境,切实打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平台。预计全年共办理各类行政审批服务事项66.8万件,其中即办件61.2万件,占91.6%;各类办件收费(含契税、车购税、各类基金等)10.8亿元,同比增长30.45%。
一、 简政放权,打造政务服务优质工程
1.事项动态调整。政务办制定下发《区政管办关于进一步做好简政放权、优化流程工作的通知》(坛政管办发〔2016〕10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常州市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要求,对区政府公布保留的区级部门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清理,共精简20个审批服务事项(许可取消5项,管服取消15项)。截止目前,全区37个职能部门共有444个审批服务事项(许可164个,管理服务191个,上报件89个)。
2.简化审批手续。各部门在清理审批事项的同时,对现行审批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清理。精简、削减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外的其他材料,自行设置和以规范性文件要求设置的,予以取消或转为后置监管。目前,5个部门的16个事项精简压缩了3个审批环节,精简取消了9项申报材料。
3.压缩审批时限。政务办组织召开专题研讨会,认真开展讨论和个性化分析,对审批事项的审批环节和承诺时限重新进行梳理,再造审批流程和压缩承诺时限。2016年,11个承诺件改为即办件,29个承诺件压缩承诺时限,(大项19个小项21个),共计压缩91.5个工作日。目前,全区承诺件平均承诺时限为3.3个工作日,圆满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工作目标。
4.加强“三集中、三到位”。政务办以搬迁为契机,主动与部门沟通,加强行政服务科职能整合、事项进驻、流程梳理、窗口授权、人员配备等事项落实,要求部门“应进尽进”。今年,政务服务中心新增设供电、财政、残联、总工会窗口;旅游、粮食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集中委托综合窗口办理;地税部门将原分中心撤销,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建制进驻中心。
二、创新举措,建立高效审批运作机制
1.推行内部流转(预审)制度。为加快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审批进程,区政务办积极推进审批流程简化再造,起草并报区政府办下发了《政府投资性项目建设审批内部流转(预审)制度》,明确政府性投资项目办理开工建设手续采取内部流转预审制度,及时有效联动协调各个审批审核环节,促使新增建设项目审批加速、建设加快。该制度自2015年底运行至今,区政管办已牵头召开9次项目联审会,为37个政府性投资项目的开工建设提供了快捷服务。
2.拓展联合验收范围。今年,政务办在稳步推进联合竣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竣工联合验收范围。开学前,金坛区建昌小学、花山国防教育训练中心、常胜小学等教学楼、食堂建设项目急等验收后投入使用。区政务办及时组织相关部门集中验收,确保各项目在开学前投入使用。
3.开展精准服务。今年4月14日,我办组织区安监、消防、市场监管(质监)、气象等部门分管领导及业务人员,赴中石化川气东送储气库项目现场召开联审会,针对安全生产、压力容器检测、防雷检测、消防管接水等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要求各部门排定各项工作时序进度,确保储气库项目能按期竣工并投入使用。
4.开展跟踪服务工作。政务办给镇区审批代办员提供了固定办公场所,配置相应的办公设备,要求审批代办员定期汇总全区重点工业建设项目审批进度和建设进度,将建设审批流程图上墙公示,并对该项工作进行考核,提升了审批代办工作效能。
三、加大督办,切实解决群众关注的民生问题
1.热线知名度逐年提高。通过与承办部门的不断磨合,各承办部门、镇区、街道大大提高了对热线办理工作的认识,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有了较大提高。随着热线宣传工作的广泛深入,形成了浓厚的社会氛围,“12345”政府热线号码,逐步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市民群众知道热线、拨打热线。截止目前,热线受理各类诉求共计41401件,同比增长12.8%。向部门派发任务单7599件,办结7553件,办结率为99.39%,满意率达98.24%。
2.全方位联动落实解决。一是各承办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对热线交办事项非常重视,明确专人办理,各镇区、街道将热线办理网络延伸到了村委、社区等下属机构,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部分承办单位克服任务重、人员少、时间紧的困难,积极主动抓落实,确保了交办事项的办理答复。二是部门联动抓落实。协调信访、市场监管、城管、商务、公安等部门就涉及民生事情开展联合督办,会同新闻媒体单位开展了多次现场联合督办,有效促进了疑难问题的协调解决。
3.资源整合高效运作。一年来,“12345”热线在整合热线队伍力量,形成全区工作一盘棋的同时,始终坚持对热线整合工作的推进。按照整合政府服务资源的原则,积极探索热线整合的有效途径,利用“12345”热线处理系统具备比较完善的电话录音、登记、分类、统计、网上交办等功能,有机整合部门热线。今年,热线对涉及政府部门服务的特服号码开展了整合工作调研,并将12358物价服务号码,有机整合进入了“12345”政府热线平台,迈出了热线整合工作的关键性步伐。
四、加强监管,大幅提升中介管理服务水平
1.对中介机构开展信用等级评价。会同发改、国土、住建、审计、国税、地税、工商等部门人员对在我区从业的会计代账、税务代理等8大类75家中介机构联合检查并进行信用等级评价工作,其中A级26家,B级47家,C级2家,A级占比为34.7%。
2.建立涉建中介网上管理库。建立建设项目网上并联审批系统中介机构库,实现中介服务企业通过外网网站进行基本信息、资质信息、技术报告的上报、变更,审批部门通过内网对中介机构从业行为、技术报告进行评价。对企业投资建设项目原本“串联”开展的各种评估,全部依托“建设系统网上并联审批系统”统一办理、并联进行,同时进行中介机构服务合同备案,规定中介服务承诺时限,对在承诺时限内无法完成办理的在信用等级评价中扣分处罚。
3.强化登记引入竞争机制。对新进入的中介机构,严把市场准入关,在中介办和相关部门登记后,才能在核定的资质(资格)业务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同时,要求各审批职能窗口均公示有登记的中介机构名录,让企业有自主选择的机会。2016年,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北京中科尚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等6家环境检测机构进入我区市场,竞争机制的引入,提高了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也有助于中介机构服务更加规范。2016年至今,进行登记的中介机构共17家,其中环评11家,房产土地4家,不动产登记1家,节能评估1家。
4.对入驻中介机构规范管理。出台《投资项目审批中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入驻区政务服务中心的实施管理办法》,对入驻的中介机构方式、范围、条件等进行规定,并对入驻中介机构管理实行统一服务承诺时间、统一规范收费标准、统一服务标准的“三个统一”管理机制,运作上建立登记管理、考核评定、清退淘汰等“三大机制”,进一步规范入驻中介机构管理。同时,对已入驻的中介机构统一签定协议,促进中介机构提高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
五、创新载体,着力加强窗口监督考核工作
1.严格考评强化竞争。从工作质量、规范服务、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考核,对窗口服务及工作人员进行量化考核,开展“红旗窗口”评比活动,褒优贬劣推动窗口工作开展。2016年以来,共评选出红旗窗口30名,并将考核结果及扣分原因以文件的形式通报各窗口部门,引起各部门对窗口工作的重视。
2.加强督查阳光行政。通过常规督查、联合检查、专项督查、视频监控等全方位监督方式,将窗口检查工作纳入常态化管理。1-10月,共发现违纪现象56次,及时召开督查通报会进行通报,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从项目受理、审核、审批、办结、送达各个环节,抽查窗口规范办理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超时办结件等现象,按照窗口考核办法扣分处理,确保各环节全过程提速增效。
3.全面评议强化回访。每季度联合“12345”政府服务热线对进驻中心的26个审批职能部门服务对象办件情况进行电话回访,深入查找窗口工作存在的服务态度不端正等问题,第一时间与工作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对接、沟通,要求窗口积极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受访群众耐心作好解答工作,提高服务群众对政务服务工作的认同感。
4.创新督查工作方式。利用QQ群传递速度快,互动效果好,方便快捷,省时高效的特点,建立起有26个审批职能部门、11个公共服务事业窗口的工作群,搭建起政管办与窗口工作人员互动交流的新平台,也为窗口督查工作开通了便捷优质的新通道。同时,针对网络舆情有关窗口工作的热议,及时在QQ群组织学习、引以为戒,进一步端正窗口工作人员态度,提高办事效率。
5.强化窗口标准化创建。结合大厅窗口工作实际,开展“一科一品”、“一窗一品”优质服务品牌创建活动,着力打造一批主题内涵深、工作措施硬、审批服务优、群众反响好的优质服务品牌。组织了各科室、分中心等36个负责人参加了区疾控中心“健康金钥匙”等优质服务品牌现场观摩会。活动开展以来,24个科室、窗口、分中心上报了25个优质服务品牌。
六、抢抓机遇,稳步推进“一办四中心”筹备工作
1.积极主动筹备。在省市部署和区委区政府领导的共同推动下,我办长期致力于“一办四中心”组建筹备工作。尤其今年,我办紧抓市民中心C楼搬迁契机,倒排时序进度、加快建设步伐,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政务中心建设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
2.组织部门调研。我办先后多次前往财政局、农工办、住建委、国土局调研,召集相关部门参加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政务中心组建方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征求各部门对组建方案的意见和建议,协商讨论场地安排、工程改造等建设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协调解决相关问题。在外出考察、部门调研的基础上,拟定 “一办四中心”建设方案(草案)尤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政务中心建设方案,经反复多次修改,上报区政府。
3.牵头场所改造。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设计建筑面积2200平方米,与周边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面积均在4000-6000平方米的实际情况相比,已不适应标准化建设要求。我办结合各地考察经验,提出公共资源交易场所的内部装修和改造方案,对4楼原办公区域进行改造,尽量利用现有资源,实现布局微调,确保改造后场所更加符合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使用需求。
4.加强人才保障。遵循“人心不散、队伍不乱、业务不断”的基本原则,主动与相关单位沟通,要求各部门主动抽调部分业务能力强、政策水平高的工作人员进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电子政务中心。采用觅求人才、以老带新、招聘新人等方式保障队伍建设,确保元旦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正式对外办公。
七、紧扣节点,全面推进政务服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1.完成新大楼搬迁工作。确定新中心对外办公日期后,政务办迅速行动,全面部署。搬迁前夕,集中在报纸、电视、各大网站、微信群等媒体显著位置公告搬迁消息;协调公交公司开通直达市民中心4条专线,既方便群众办事、也解决了职工上下班交通问题;组织各窗口部门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采用过渡搬迁、集中搬迁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搬迁工作。新中心运行以来,内外办公畅通、管理畅通,基本达到大厅环境优美、群众办事便捷、服务设施到位、业务有条不紊的预期目标。
2.做好建议、提案答复工作。接到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后,政管办立即对建议、提案答复工作进行部署,任务明确到位、工作责任到人,分管领导带领相关窗口、科室负责人上门与代表、委员交流,牵头相关部门召开协调会,拿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圆满完成建议、提案答复工作。
3.完成工作服采购工作。根据政务办实际工作需求,全面开展政管办职业装采购相关工作,在工作服款式和数量方面广泛征求全体窗口人员意见,同时结合专家建议、部门经验,制定政管办工作服招标文件。目前,招标工作已经完成,新工作服有望在明年初全面启用。
八、精心部署,基层党建工作焕发勃勃生机
1.组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根据区委组织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安排和部署,引导党员搞好自学,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培训、专题辅导、集体研讨等形式进一步强化学习效果。同时,积极组织党员开展集中学习,每月召开一次中心组理论学习、每两月召开一次“学习日”活动,党工委领导班子成员多次为党员授课,并灵活结合“微课堂”、道德讲堂、情景课堂、网络课堂等多种形式,使党员干部在学习中开阔视野,丰富知识,提升能力,增长才干。
2.加强干部作风建设。通过组织专题讲座,组织知识测试、参观廉政基地、观看警示教育视频等开展警示教育,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有关精神,坚持不懈纠正“四风”,持续维护党规党纪严肃性。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利武器,对照党员标准,深刻查摆剖析,自觉检身正己,将查摆和自评贯穿工作学习的全过程。
3.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在党员队伍建设上严把程序关,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今年我办组织了6名同志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并积极发展了2名预备党员。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持续深入多种形式地学习党章,党员领导干部带头上党课、谈心得;要求全体党员抄写党章、集中学习和诵读党章;开展党章知识测试活动,4个支部推选了 40名优秀党员参加测试,以测试检验学习成果;组织开展手抄党章优秀作品展评活动,对评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展示。
4.加强群团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群团,不断深化群团组织建设,陆续完成对工会、妇委会和团工委的改任或改选工作。充分发挥工会和群团的纽带桥梁作用,工会在重大节假日精心组织文体比赛活动,让党员群众展现出了别样的风姿;妇联组织开展女性读书交流活动,在家庭开展“亲子共读”评比活动,充分调动女性员工尊重知识、热爱阅读、追求创新的积极性;团工委开展“读好书、看好片、做好事”活动,在党员干部中培育文明,倡导和谐。群团组织因地制宜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丰富广大党员群众文化生活,营造了健康文明、生动活泼、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5.各项工作成绩斐然。政务办获区政府重点项目推进奖;获评常州市文明单位;常州市政务服务系统优秀党支部;政务办两位同志被评为常州党员先锋岗;国税、公安、住建窗口被评为常州市文明窗口。
第二部分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917.97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3.28万元,增长(减少)23.27%。主要原因是今年政务服务中心新增设供电、财政、残联、总工会窗口;地税部门将原分中心撤销,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建制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大幅增加,窗口人员考核奖标准也有所增长,以及“一办四中心”的建设和运转等。其中:
(一)收入总计917.97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917.97 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 173.28万元,增长 23.27%。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务服务中心新增设供电、财政、残联、总工会窗口;地税部门将原分中心撤销,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建制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大幅增加,窗口人员考核奖标准也有所增长,以及“一办四中心”的建设和运转等。
(二)支出总计917.97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51.1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正常运行和政务公开审批窗口运行。与上年相比增加 143.63万元,增长 20.30%。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务服务中心新增设供电、财政、残联、总工会窗口;地税部门将原分中心撤销,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建制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大幅增加,窗口人员考核奖标准也有所增长,以及“一办四中心”的建设和运转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16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干部退休工资和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0.73万元,增长11.35%。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0.3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 5万元,增长93.63%。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
4.住房保障(类)支出 49.35万元,主要用于为单位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和为单位符合条件的职工缴纳的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23.92万元,增长 94.06%。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老职工住房(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的调整。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本年收入合计 917.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7.97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本年支出合计 917.9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42.4 万元,占 37.3 %;项目支出 575.57万元,占6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917.97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73.28万元,增长23.27%。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务服务中心新增设供电、财政、残联、总工会窗口;地税部门将原分中心撤销,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建制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大幅增加,窗口人员考核奖标准也有所增长,以及“一办四中心”的建设和运转等。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917.97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173.28 万元,增长23.27%。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务服务中心新增设供电、财政、残联、总工会窗口;地税部门将原分中心撤销,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建制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大幅增加,窗口人员考核奖标准也有所增长,以及“一办四中心”的建设和运转等。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63.72万元,支出决算为 91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84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政务服务中心新增设供电、财政、残联、总工会窗口;地税部门将原分中心撤销,事项全部进入中心办理;不动产登记中心整建制进驻中心。窗口工作人员大幅增加,窗口人员考核奖标准也有所增长,以及“一办四中心”的建设和运转等。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66.12万元,支出决算为275.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对新服务大厅窗口的服务设备升级改造,除将大批超时服役、运行速度慢的办公电脑更换为运行速度快、品质优良的电脑,还为窗口配置了新型移动平板APP系统、服务叫号系统、自助服务器和电子大屏等新型办公设备。二是对三楼、四楼、五楼部分场所进行改造。
2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政务公开审批(项)。年初预算为347.27万元,支出决算为575.57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65.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经区委、区政府同意,对新服务大厅窗口的服务设备升级改造,除将大批超时服役、运行速度慢的办公电脑更换为运行速度快、品质优良的电脑,还为窗口配置了新型移动平板APP系统、服务叫号系统、自助服务器和电子大屏等新型办公设备。二是对三楼、四楼、五楼部分场所进行改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 6.36万元,支出决算为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5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6.09万元,支出决算为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2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 4.06 万元,支出决算为4.12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01.4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工资调整。
(四)住房保障(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8.4万元,支出决算为26.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老职工住房(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的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15.41万元,支出决算为23.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0.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老职工住房(提租)补贴和新职工住房补贴比例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26.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5.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917.9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73.28万元,增长 23.27%。主要原因是窗口工作人员大幅增加,窗口人员考核奖标准也有所增长,以及“一办四中心”的建设和运转等。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563.72万元,支出决算为917.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窗口工作人员大幅增加,窗口人员考核奖标准也有所增长,以及“一办四中心”的建设和运转等。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42.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26.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退休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 15.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7.63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7.63万元。其中:
(1)国内公务接待支出7.63 万元,完成预算的254.33 %,比上年决算增加2.15万元,主要原因为政务办职能逐步拓展,省内周边地区及外省市兄弟单位来坛参观学习接待以及招商引资工作需要接待;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务办职能逐步拓展,省内周边地区及外省市兄弟单位来坛参观学习接待以及招商引资工作需要接待。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省内周边地区及外省市兄弟单位来坛参观学习接待以及招商引资工作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114 批次,1080人次。主要为接待省内周边地区及外省市兄弟单位来坛参观学习接待以及招商引资工作。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1.13万元,完成预算的 229.48%,比上年决算增加5.58万元,主要原因为召开各类工业项目协调会、建设项目协调会、竣工联合验收协调会、中介机构管理协调会、软件开发设计研讨会、镇区审批代办员座谈会、热线话务员座谈会、政府性投资项目协调会、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征求意见会、外地兄弟单位来坛参观学习研讨会等;决算数于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召开各类工业项目协调会、建设项目协调会、竣工联合验收协调会、中介机构管理协调会、软件开发设计研讨会、镇区审批代办员座谈会、热线话务员座谈会、政府性投资项目协调会、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征求意见会、外地兄弟单位来坛参观学习研讨会等。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5个,参加会议1990人次。主要为召开各类工业项目协调会、建设项目协调会、竣工联合验收协调会、中介机构管理协调会、软件开发设计研讨会、镇区审批代办员座谈会、热线话务员座谈会、政府性投资项目协调会、网上审批系统建设征求意见会、外地兄弟单位来坛参观学习研讨会等。
常州市金坛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4.7万元,完成预算的 156.67 %,比上年决算增加3.28万元,主要原因为政务办职能逐步拓展,需赴省内周边地区及外省市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培训等;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政务办职能逐步拓展,赴省内周边地区及外省市兄弟单位参观学习培训。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9个,组织培训570人次。主要为业务培训、作风纪律培训。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41万元,比2015年减少7.99万元,降低34.15 %。主要原因是:推行厉行节约,节省了部分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5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5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三、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四、政务公开审批:指各级政府政务公开审批方面的支出。
五、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六、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八、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九、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五、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政管办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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