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记实工作(试行),实现责任落实情况可查可考可回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工作要求
1. 明确抓手。根据《常州市金坛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清单(试行)》、《常州市金坛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记实手册》,制定我局《责任清单》,印发《记实手册》(见附件)。
2. 注重规范。记实手册实行“一年一记”、“一事一记”, 一事多次完成也可“一事多记”。领导班子成员履责情况实行“一人一记”。要对应《责任清单》条目按照“序号”、“时间”、“地点”、“人员”、“履责概况”等列项记录,实行全程留痕,全程记实。
3. 分类填写。局办公室根据领导班子集体履责情况收集台账资料,填写《党组织领导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记实表》。领导干部本人认真梳理个人履行党风廉政职责情况,如实填写《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记实表》和《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记实表》。
三、监督问责
记实工作从2016年12月12日起开始试行,纳入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述责重要内容。对违反全程记实规定和落实责任清单不力问题,严格实施问责追究。
附件:1、责任清单
2、《常州市金坛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程记实手册》
常州市金坛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党组
2017年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