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常州市金坛区档案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主要职能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 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 收入决算表
三、 支出决算表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 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金坛区档案局(馆)是直属金坛区委、区政府领导的正科级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有:宣传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全区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法接收区级机关、团体、直属单位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收集散存在社会和个人手中有关金坛地区的重要档案和历史资料;组织、指导、检查、监督、协调区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金坛区档案局(馆)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归口区委办公室管理, 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履行档案行政管理和保管利用职能。设办公室、业务指导科、保管利用科、征集编研科、机关档案管理科5个职能科室。全局编制15人,现有人员13名。
办公室:协助局、馆领导协调处理各项行政管理工作;起草全区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及局(馆)行政综合性文件;负责局(馆)的文秘、档案、干部人事、劳动工资、统计年报、财务管理、安全保卫、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档案学会工作。
业务指导科(执法宣传科):贯彻实施上级档案部门制定的档案工作方针政策和业务建设规范,制定业务指导工作计划、实施意见,监督、检查和指导全区档案业务工作及档案管理现代化建设;负责全区范围内档案工作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全区贯彻执行档案法律法规情况;组织协调全区档案宣传工作;负责全区档案人员岗位培训工作。
保管利用科:负责档案馆馆藏档案的规范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对馆藏档案及资料进行安全保管、整理、鉴定、统计、利用、咨询服务,负责馆藏珍贵档案资料及破损、霉变、褪色档案资料的修复、抢救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的划控、解密和开放工作;负责档案馆库房日常管理及档案资料的数字化工作,负责档案馆档案保护技术装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工作。
征集编研科:负责接收区级机关、团体、直属单位及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档案、资料;负责征集散存在社会和个人手中对国家和社会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负责征集有关金坛地区的重要档案和资料;负责征集金坛地区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的档案资料;负责档案资料的编纂、公布、出版发行和陈列展览工作;负责《金坛区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机关档案管理科:负责指导区级机关单位开展档案移交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单位档案的安全保管和利用工作,负责协调区级机关单位档案的到期鉴定和销毁工作,负责区级机关单位档案数字化工作。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金坛档案工作奋力拼搏、奋发有为的一年,同时也是金坛档案人难以忘怀、金坛档案事业里程碑的一年,金坛档案乔迁新馆,结束了九年过渡历史,翻开了崭新的一页。这一年里,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重视和支持下,在省市档案局的关怀指导下,深入贯彻实施《档案法》以及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坚持依法治档、规范管档、科教兴档,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有新气象,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有新成效,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有新亮点,档案依法监督能力有新加强,档案宣传培训有新拓展,档案信息化建设有新进步,为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局(馆)被省人社厅、省档案局评为“十二五”期间全省档案系统先进集体。
一、档案事业发展环境有新气象
1、领导关心重视。一年来,各级领导更加重视和关心支持我区档案工作。今年11月23日,国家档案局副局长杨继波、省档案局副局长欧阳旭明、市档案局李传奇局长在我区区委副书记、组织部长刘国新、副区长刘明江的陪同下视察我区博物馆、华罗庚纪念馆及档案陈列馆,并听取了档案工作情况的汇报,提出了探索整合全区档案资源,构建大档案格局的发展方向。6月6日,省档案局副局长赵深一行3人调研金坛区档案信息化工作,要求加快档案信息化建设步伐。8月18日下午,金坛区委副书记刘国新视察区档案局(馆)工作。9月底,区人大常委会对《档案法》在我区的贯彻实施进行了执法检查,并听取了近年来档案工作情况的汇报。充分肯定了全区的档案工作,并要求区政府及档案局要加强宣传培训,加大配套投入,提升监管水平,促使档案工作跟上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步伐。区政府副区长刘明江组织召集政府办、档案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新馆的开办涉及的人员、经费等,现场办公,抓好落实,形成纪要,并得到了代区长沈东的批示,2016年档案项目及开办经费投入达到359万元,确保了新馆顺利开馆。
2、安全搬进新馆。金坛区档案新馆,面积1.6万平米(其中,库房10000平方米,档案接收及查阅服务区约800平方米,消毒、除酸、除尘、声像档案编制等技术用房1400平方米,爱国主义教育基地700平方米。区委组织部、人社局、教育局、卫计局的干部档案在档案馆统一保管,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区城建档案馆、国土资源档案室、人社局档案室集中到档案大楼统一办公)。为做到安全顺利搬迁,从7月份开始,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谋划和制定科学的搬迁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步骤和具体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同时精心做好搬迁前的档案打包及搬迁用品、搬运车辆、搬运用工、安全保卫等工作部署。7月18-29日,在全局(馆)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克服高温酷暑,近8万卷档案资料安全搬迁,未发现一卷档案遗失和破损,确保了档案新馆在8月份顺利开馆。
3、增设机关档案管理科。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增设机关档案管理科,负责指导进驻的49家单位档案移交、安全保管利用、数字化以及到期鉴定和销毁等工作。新增派遣制人员8人,区档案队伍得到加强。
二、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有新成效
1、全面接收档案。因区档案馆自2007年底起一直在外过渡办公,接收工作基本处于停滞状态,因此这次接收面广量大、门类复杂,为此,局馆下发了《关于做好档案移交工作的通知》(坛档发[2016]11号),要求对全区共88家立档单位2010年以前形成的具有永久、长期保存价值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做好接收进馆工作。8月22日至11月15日,局馆全体同志加班加点,协力奋战,共接收档案31968卷、301173件,照片4294张,光盘36盘,84块(面)奖牌、锦旗;代保管区政府办、财政局等20个单位16436册(盒)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代保管区审计局、财政局相关业务档案3599盒;代保管近40家单位各类档案743箱。所有档案按规定时间安全有序接收进馆,并做好清点、编目、排架工作。目前,馆藏总数达到了81001卷,402361件。一些散布在各部门如人武部、民政局、各镇(街道)的退伍军人档案、计生、农民建房、公证、婚姻、学籍等重要民生档案都集中到档案馆统一保管利用。
2、开展特色档案资源收集。加强对声像、艺术、名人、口述、族谱等特色档案的接收和收集,并主动对散布在域内外的金坛历史档案开展接收、收集工作。全年共征集到图片500余张、声像资料10余件、5部家谱、各类书籍20册、华罗庚有关的文件材料342件。
三、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有新亮点
1、提升查档服务水平。2016年,共接待查档4006人次,调阅档案5617卷,提供复制6500余页,为明确职级、编史修志、工作查考、改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纳、土地确权、机构设置等提供服务,为部分事业单位参公和人员过渡提供证明,为普通百姓核算工龄、法律诉讼、房产变更、婚姻证明等提供依据。
2、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搬迁新馆后,我局立即督促全区相关单位按时移交信息公开文件,并对移交的信息公开文件时及收集与统计,并整理上架。同时配置信息公开文件柜,设置信息公开查阅中心,按要求在信息查阅点对外公开,方便群众及时查阅。
3、建好档案陈列馆。金坛档案陈列馆总面积约700平米,投入超100万元。陈列馆分为门厅、古代历史文化、现代历史文化、改革开放成果、生态金坛、名人、民俗文化、关怀与激励等七大板块内容,通过文献史实、馆藏实物、影像资料的展出,全方位展现金坛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成果,充分发挥档案馆的文化功能和教育功能。把金坛档案陈列馆建设成全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档案宣传窗口是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通过主题策划、规划设计、装修装饰、史料收集、图片筛选、实物布展等阶段性工作,目前已完成布展。
四、档案依法监督能力有新加强
1、稳步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建设活动。今年我区共有57家单位开展了档案工作星级测评和复查工作。区档案局在总结往年指导创星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教育系统、社区、行政村分别开展了档案工作规范建设业务培训,并由分管领导带队,采取主动上门对接和全面跟进指导的形式,稳步开展档案工作规范建设活动。薛埠镇成功创建常州首家省特级村镇建设档案室。
2、深化业务指导。一是全面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归档工作。2016年,金坛区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工作已陆续进入档案归档、成果验收阶段。5月19日,区委农工办会同区档案局举办了承包地确权档案管理业务培训班,各镇(街道)农经站档案员、各行政村会计及档案员共110余人参加了培训。培训后,完成权证入户的行政村有序开展了档案整理、全文数字化扫描、归档工作。目前尧塘和西城街道、金城镇和指前镇已完成区级验收。二是积极服务现有企业建档。采取电话解答、现场指导、集中培训、突击整理等多种方式,为相关企业建档提供服务,应邀对中盐金坛公司、南方光纤、港华燃气等企业进行档案管理专题指导。三是做好改制企业档案抢救保护的前期准备。针对全区改制企业档案散失严重、保管情况堪忧的现状,我局主动与经信局联系,进行实地调研,并赴运河5号工商博览中心参观学习,为我区改制企业档案抢救工作做好前期准备。
五、档案宣传培训有新拓展
1、强化档案宣传。为扩大档案工作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扎提高档案工作的社会意识和公众意识。区档案局利用6月9日“国际档案日”的契机,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活动。在全区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中,围绕“档案与民生”的主题,开展征文活动,《我与民生档案》、《请把我写在最美的时光里》分别获二、三等奖;各单位充分利用网站、电子显示屏、宣传橱窗等,刊登、播放档案宣传标语,扩大档案社会知晓度;各镇、街道在办公场所醒目处悬挂档案宣传挂图,普及档案知识,提高社会对档案工作的关注度。加强信息宣传,全年有 32篇信息、9篇论文在国家、省、市的各类新闻媒体发表。
2、强化队伍培训。为进一步提高我区档案人员的业务知识、专业技能和理论水平, 4月26日,区档案局举办了全区档案人员业务培训班,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专兼职档案员共215人参加了培训。继续开展档案人员网上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有44名档案员参加上岗资格集中测试,取得了岗位证书;有5人获得初级职称;3名档案员参加了省档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学习。配合农工办、教育局、交通局、西城街道、直溪镇、中盐金坛公司、卫生监督所共举办专题业务培训8次。通过现场培训与网上培训相结合,进一步提高了全区档案队伍的素质。局有2名同志分别被列为省“151”档案人才工程第二、第三层次培养对象。
六、档案信息化建设有新进步
为发挥好数字化档案查找方便快捷的功能,投入255万元,通过政府招标采购了曙光服务器等一整套信息化设备,用于新馆的查档、备份等工作,新的馆室一体化信息平台已建成投运。
第二部分 档案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档案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档案局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318.2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5.28 万元,增长 1.69 %。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 318.25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318.25 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 5.28 万元,增长 1.69 %。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 318.25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196.23 万元,主要用于档案事务行政运行。与上年相比减少 20.12 万元,减少9.3 %。主要原因是档案馆项目支出减少。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3.结余分配 0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减少) 0 %。
4.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档案局本年收入合计 318.2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18.25万元,占10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档案局本年支出合计 318.25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298.25 万元,占 93.7 %;项目支出 20 万元,占 6.3 %。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档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318.2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28万元,增长1.69%。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档案局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318.2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5.28 万元,增长 1.69 %。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
档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42.15 万元,支出决算为 318.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1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档案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98.2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82.3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15.8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档案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18.2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5.28 万元,增长 1.69 %。主要原因是住房保障支出增加。档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242.15万元,支出决算为 318.2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等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档案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298.2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82.3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离休费、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
(二)公用经费 15.88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档案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 2.47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接待费2.47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 0 万元,完成预算的 0 %。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2.47 万元,完成预算的 31 %,比上年决算减少 2.73 万元,主要原因为加强预算管理,严格预算约束;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费用支出。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国家档案局、省、市档案局及其他地区档案局人员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 23 批次, 280 人次。主要为接待国家档案局、省、市档案局及其他地区档案局人员等。
档案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2.87 万元,完成预算的 41 %,比上年决算减少 1.13 万元,主要原因为科学编制预算,强化制度措施;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减少会议布置、增加网上传输、文件通知等方式布置、沟通工作。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 18 个,参加会议 250 人次。主要为召开档案局业务工作、接收、安全保管等会议。
档案局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75 万元,完成预算的 38 %,比上年决算增加 0.28万元,主要原因为培训企业档案从业人员增加;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培训时间和人员的管理。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 3 个,组织培训 30 人次。主要为培训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档案从业人员。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档案局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 万元,本年收入决算 0 万元,本年支出决算 0 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 0 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5.88 万元,比2015年增加 4.85 万元,增长 44 %。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19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19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档案局).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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