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现将《金坛区商务局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商务局宣传信息工作联络员情况表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
2017年9月28日
金坛区商务局宣传信息工作考核办法
为加强商务工作对外宣传力度,激励机关人员开展调查研究的积极性、创造性,推进商务宣传工作建设新发展,特制定考核办法如下:
一、考核对象及工作指标
(一)考核对象
局机关各科室、招商中心、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二)工作指标
所有考核对象每年达标分数为40分。
二、考核细则
(一)考核内容
1. 坚持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在季度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年终综合评比。
2. 信息、新闻稿件和调研报告实行分管领导牵头,科长(主任)负责制。由部门指定专门人员为宣传信息工作联络员,负责定期上报相关信息材料至局办公室;
3. 各部门每月25日前报送信息至少2篇,要求字数在100字以上;每半年须报送高质量的调研分析报告1篇,要求字数在2500字左右;
4. 《金坛商务网》和《金坛投资微信平台》的维护和信息发布工作分别由局办公室、招商中心负责;
5. 局办公室负责信息宣传工作的组织协调、对外联络、信息发布量的统计、考核评比。
(二)报送程序
1. 各类稿件实行“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严格审核制,各部门报送的信息、新闻宣传稿件和调研报告,必须先经科室负责人审核修改签字、报分管领导核稿,再送局办公室编审;
2. 信息、调研报告和新闻宣传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信息、新闻宣传稿件和调研报告要体现政策性、针对性、指导性和典型性,重点突出准确性和时效性。不得出现紧急或重大信息漏报、错报、迟报现象,否则追究直接责任人,直至各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三)录用确认办法
1. 在纸质刊物上发表的稿件应将复印件报送局办公室登记备案;
2. 在电台、电视台播报的稿件应将电台、电视台采用稿件影像材料报送局办公室登记备案;
3. 在网站上录用的稿件应将页面截图并打印报送局办公室登记备案。
三、奖惩办法
本奖励标准仅适用被录用的信息、调研报告或新闻稿件。
(一)评分标准
1.信息录用。各科室每报送1篇信息得基本分1分;上报信息被《金坛商务网》、《金坛政府门户网》网站录用的加1分;被本区级刊物《金坛情况》、《金坛时报》等录用的加3分;被常州市级相关部门内部信息刊物或网站录用的加5分;被省级相关部门或国家级相关部门内部信息刊物或网站录用的分别加10分与20分;同一稿件不重复计分,同一条信息被不同级别信息刊物录用的,以最高级别刊物计分;
2.新闻稿件。被本区、常州市、省级或国家级电台、电视或报刊录用的,分别加5分、10分、20分与40分;
3.调研报告。被本区《金坛情况》、常州市、省、国家级期刊录用的,分别加10分、20分、40分与80分。被国家级核心期刊录用的,再加10分。
(二)奖惩措施
坚持有奖有罚,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每季度对全局信息报送和录用情况进行通报,年终由局长办公会依据考核情况研究后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不能完成年度工作指标的部门取消年终评先评优资格。
本办法自2017年起执行。
附件:
商务局宣传信息工作联络员情况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