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商务局 > 业务工作 > 内容
 
信息名称 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供应及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79/2017-00034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商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商字〔2017〕47号 发布机构 商务局
产生日期 2017-09-30 发布日期 2017-09-30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供应及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市场供应及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坛商字〔2017〕47号

  2017年国庆、中秋将至,为贯彻落实省、市政府关于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及《商务部办公厅关于2017年国庆中秋期间加强消费促进做好市场监测供应工作的通知》(商办运函﹝2017﹞382号)精神,切实促进消费,保障市场供应,繁荣城乡市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确保人民群众欢度快乐祥和的节日,现就做好节日市场供应及安全稳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开展消费促进,推动消费升级。各相关单位职能部门要按照扩消费的行动要求,充分利用“两节”销售旺季,开展丰富多彩的消费促进活动,引导大型流通企业与电商及新型媒体等对接合作,适应新兴消费、品质消费、服务消费的要求,推动衣食住行游购娱融合发展,积极倡导绿色消费,反对铺张浪费,营造良好的节日氛围。

  二、保障市场供应,健全反应机制。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市场稳定,丰富节日商品供应。要加强市场运行监测分析,根据节日市场需求特点及变化情况,指导商贸企业搞好产销衔接,拓宽货源渠道,力保日用必需品货源充足。要完善市场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商品集散地、供应点的管理,健全快速反应机制,做到重要商品不脱销、不断档。要强化岗位责任制,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通信联络要保持畅通。

  三、强化跟踪监测,及时通报市场信息。要密切跟踪粮、油、肉、蛋、奶、菜、盐等生活必需品,以及主要蔬菜品种的供应和价格变化,及时了解市场供求和价格变化情况,并通过相关平台及新闻媒体发布信息,充分发挥信息引导作用。根据商务部、省、市统一部署,9月28日至10月8日,全省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 请各相关单位于10月4日下午13点前,向我局报送黄金周前四天的情况;10月7日晚上18点前,报送“十一”黄金周市场综合情况(销售情况、主要特点及存在问题)。 “十一”黄金周期间各单位负责市场监测值班人员(姓名、职务、手机号码)安排,请于9月30日前报商务局贸易市场科。联系人:杨前保;联系电话:13814790323;邮箱:910733828@qq.com

   常州市金坛区商务局

   2017年9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