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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2017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79/2017-00006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其他 商务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17-02-09 公开日期 2017-02-0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2017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7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组织2017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2017年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支持进口贴息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口贴息项目支持内容和标准

  鼓励扩大先进设备和技术、关键零部件进口,符合《江苏省鼓励进口技术和产品目录(2017版)》,对我省企业(“进口货物报关单”上的消费使用单位或技术使用单位)以一般贸易方式进口的产品(不含旧品)、或自非关联企业引进技术,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贴息(国家进口贴息项目另行通知)。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 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在境外开展业务的,还应当在项目所在国(地区)依法注册或办理合法手续,项目合同或合作协议已生效。

  2. 按照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资格或已经过核准或备案。

  3. 信用记录良好且无违法记录。

  (二)项目支持时限

  进口贴息项目的执行期间(技术进口取得银行出具的付汇凭证时间,设备进口日期以海关放行日期为准)为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

  三、申报材料报送

  各企业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申报资料装订成册一式四份报送我科室,电子数据发送至qq信箱914727109@qq.com,联系电话:82881273.

  附件:

  《2017年省级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附件:

  2017年省级进口贴息项目申报材料清单

  1. 外贸稳增长调结构项目申请表(附件2-1-1-1);

  2. 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后营业执照复印件。

  3.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的贴息资金申请文件,内容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进口用途、预计可产生的效益等。

  4. 《2017年进口贴息事项申请表》(见附件2-1-1-3)及电子数据。

  5. 进口产品订货合同或技术进口合同(复印件)。

  6. 进口产品的,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进口日期以海关放行日期为准。如是电子报关且报关单上无签发日期的,需提供签有批准日期的关税申报表或免税单或海关缴款书复印件。

  7. 进口技术的,需提供《技术进口合同登记证书》、《技术进口合同数据表》及银行出具的注明技术进口合同号的付汇凭证(复印件)。技术使用单位与付汇单位不一致的,需提供双方的代理合同。技术进口额是指通过转让、许可、委托开发、合作开发、技术咨询等方式自非关联企业引进《目录》内技术所支付的技术费金额(不含设备、培训、调试、差旅等费用,不含以年度销售额、利润等为基数按比例支付的技术引进费)。付汇凭证上请注明技术引进合同号、技术名称和符合贴息条件的付汇金额。

  8. 进口“鼓励发展的重点行业”项下的设备,需提供《国家鼓励发展的内外资项目确认书》(含进口设备清单,复印件)、《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复印件)及《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如因关税为零无法获得免税证明,可不提交免税证明,但应在申请报告中说明有关情况。

   9. 在资金申请文件中说明本企业近五年有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有无拖欠应缴还的财政性资金等情况,引进技术的应说明是否从关联企业引进,企业更名的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证明材料。

  以上申报材料应当完整、清晰,如为复印件一律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外文材料需提供翻译件或作翻译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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