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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7年度茅山旅游度假区“两个加快”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索引号 113204820141411893/2018-0000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公告 组配分类 政府工作规则 茅山旅游度假区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茅管委〔2017〕16号 发布机构 茅山旅游度假区
生成日期 2017-04-14 公开日期 2018-01-26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7年度茅山旅游度假区“两个加快”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2017年度茅山旅游度假区“两个加快”目标管理考核实施办法
坛茅管委〔2017〕16号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项目引进、加快项目建设”的总体部署,努力开拓项目引进、项目建设的新局面,推动更多优质项目落户。根据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17年度全区两个加快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意见》并结合度假区实际,制定如下考核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12017年度新签约引进项目:旅游及其它现代服务业项目,协议总投资额达50亿元。其中,协议投资额超10亿元以上重点项目的协议投资额40亿元。

22016年度签约引进项目:至2017年底开工率达100%;至2017年底实际投入总额42.25亿元。

二、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党政领导和机关各部门。

三、认定办法

1.协议投资额,以正式投资(合作)协议文本内容为准,外资项目按汇率折算。

2.项目实际投入额,是指开工项目已投入的实际资金。

3.项目开工,以区发改委认定的旅游服务业项目开工为准。

4本办法所考核的项目均指旅游服务业项目。

四、考核办法

度假区党工委、管委会根据项目引进和项目建设的不同阶段设置以下工作组:

1.商务接洽谈判组。包括客商拜访、来坛考察接洽、商务谈判直至签订协议等各项工作。

2.前期工作推进组。包括项目所涉及地块的动迁安置、苗木等地上附着物的处置、土地流转和挂牌出让手续的办理、地块平整等项目开工建设前的准备工作。

3.配套设施建设组。包括为项目配套的水、电、路、气、景观绿化等一系列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该专项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4.跟踪服务管理组。包括项目立项、工商注册登记、规划指标申请、土地挂牌出让等手续的办理,以及项目营销宣传和项目综合管理等工作。

各工作组对照目标任务独立推进工作,完成相应工作任务的,工作组内党政领导、机关部门视作完成全年考核任务,奖励标准为“两个加快”保证金的2倍;完成工作任务的70%以上并没有影响后续工作推进的,奖励标准为保证金的1倍;未完成相应工作任务并给后续工作推进造成阻碍的,不予任何奖励,而且对工作组内各成员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五、工作要求

1.各党政领导、机关各部门应采取多种开式,大力宣传度假区的自然资源禀赋和投资创业环境,广泛收集信息并主动联系对接,选择适合度假区发展的优质项目,邀请其投资意向人来我度假区考察、洽谈。

2.建立项目信息资源库,由旅游发展局安排专人负责登记、跟踪,实施动态管理,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

3.本办法自201711日起施行,由度假区旅游发展局负责解释。之前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的奖励政策如有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4.项目前期所涉环保、农林、维稳等其他工作另行考评。

 

附:2017两个加快工作推进分组明细表

 

 

江苏省金坛茅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

2017415

 

附件: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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