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决定:
胡慧青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运行管理科科长;
吕建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运行管理科副科长(保留原职级待遇);
谢勤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运行管理科副科长;
王芳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副主任;
左彩霞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综合科科长;
薛卫忠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征缴科科长;
吴俊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险征缴科副科长;
陈萍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养老保险支付科科长;
王海飞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养老保险支付科副科长;
杨云芳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支付科科长;
虞云琴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支付科副科长;
祁海燕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保险支付科副科长;
蒋建平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稽核科科长;
于坛斌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社会保险稽核科副科长;
陈明英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科长;
翟娟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医疗管理科副科长;
李文华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科长;
李艳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副科长;
赵晓煜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金结算科科长;
李玢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金结算科副科长;
徐慧蒨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金结算科副科长;
颜国平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管理科科长;
张辉同志任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退休人员管理科副科长;
上述同志原区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务自行免除,不再另行发文。
陈涛同志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企业职工管理科科长;
宋志君同志任区劳动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常州市金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