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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徐俊等195名同志分别记三等功(记功)的决定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076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17〕50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5-16 公开日期 2017-05-23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徐俊等195名同志分别记三等功(记功)的决定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对徐俊等195名同志分别记三等功(记功)的决定
坛政发〔2017〕50号

  2016年,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紧紧围绕“接轨常州主城区,推动发展新跨越”总体战略目标,在各自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攻坚克难,顺利完成了全年工作目标和任务,涌现出一批先进个人,为弘扬先进、树立榜样,区政府决定对徐俊等195名同志分别记三等功(记功)一次。

  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奋发进取、再立新功。全区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恪尽职守、积极工作,为建设宜居宜业新金坛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6年度记三等功(记功)人员名单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7年5月16日

  

附件: 坛政发〔2017〕50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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