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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区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04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文件 政府办 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发〔2017〕24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3-09 公开日期 2017-03-30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区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区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坛政发〔2017〕24号

  《金坛区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

  2017年3月9日 

  
金坛区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21号)和《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区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接续实施方案(2016—2017)的通知》(坛政发〔2016〕31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金坛区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对城市环境薄弱地段实施整治改造,加快完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着力改善城市环境面貌,努力实现城市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到2017年底,城市环境薄弱地段的脏乱差现象基本消除,城郊结合部、城中村、老旧小区以及零散的平房和住宅楼等区域的城市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提升。

  二、重点整治内容

  根据《江苏省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技术指南〔2014〕》标准和区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的目标责任书,我区2017年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十二项内容:

  (一)整治城郊结合部。全面清理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和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拉乱挂、乱涂乱画,整治乱设废品收购、加工维修等经营站点,规范广告设置,增添必要的公厕等基础设施,实施绿化美化,做到干净整洁、规范有序。2017年对白塔、后阳、河头、岸头4片城郊结合部实施综合整治,整治面积140公顷。(责任单位:金城镇政府、西城街道办、东城街道办,配合单位:区住建委、规划局、公安分局、城管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

  (二)整治城中村。集中清理暴露垃圾、影响市容的乱搭乱建和乱堆乱放,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增添路灯、公厕、垃圾箱(房)等基础设施,规范流动人口管理,取缔废品收购点,整治违法违规加工作坊。改造城中村内技防设施,有条件的实行小区式管理,增设门岗及保安服务人员、在主出入口增加视频监控、统一规划停车设施。2017年对花园、双墩、东下塘(张巷里)、西焦园等10个城中村进行改善型环境综合整治,整治面积54公顷。(责任单位:金城镇政府、东城街道办、西城街道办,配合单位:区住建委、规划局、公安分局、城管局、卫计局、市场监管局)

  (三)整治老旧小区。有序整治违章搭建,改造老旧管线,修整破损道路,补种绿化植被,增添必要的停车、路灯、社区管理等设施。加强环卫保洁,及时清运垃圾杂物和建筑装潢垃圾。加快实施老旧小区房屋修缮,有条件的结合房屋出新同步推进屋顶门窗等节能改造。推行专业化物业服务,完善属地长效管理机制。2017年对华苑二村、望华新村、东园新村等6个老旧小区实施整治,建筑面积28.7万平方米。(责任单位:东城街道办、西城街道办,配合单位:区住建委、规划局、公安分局、城管局)

  (四)整治背街小巷。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重点改善环境卫生状况,增加环卫设施,加大保洁力度,做到无积存垃圾。整治乱贴乱画、乱拉乱挂、乱搭乱建、乱设广告。增设路灯设施,改变黑灯瞎火昏暗状况。改善道路排水设施,消除道路坑洼不平、污水横流现象。整治乱停车辆、乱设摊点、占道经营,科学设置停车泊位和经营疏导点,做到街巷整洁、管理有序。2017年对常胜路进行整治,长度450米。(责任单位:区住建委,配合单位:区规划局、公安分局、城管局)

  (五)整治城市河道全面消除规划区范围内河道黑臭现象,提升滨水空间景观、彰显城市文化内涵。努力实现河道清洁、河水清澈、河岸美丽的目标。通过清淤、保洁、截污、引清活水、生态驳岸改造等措施,营造近水、临水、亲水空间。2017年对东电胜河、金花河、白龙荡中心河等3条河道进行整治,长度11.17公里。(责任单位:区水利局,配合单位:区住建委、城管局,金城镇政府、东城街道办)

  (六)整治低洼易淹易涝片区。完善城市排涝体系,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2017年对西城路、施家棚、虹桥路、东环一路、春风北路、春风公园周边区域等6处低洼易淹易涝片区进行整治,整治受淹面积13.6公顷。(责任单位:区住建委,配合单位:区水利局)

  (七)整治建设工地。重点围绕现场围挡、出入口硬化、冲洗设施配备使用、扬尘污染控制等方面进行整治,提高文明施工和规范化管理水平。进一步完善渣土运输处置管理机制。2017年对区公安分局技防大楼、人力资源市场和培训中心一标段、人力资源市场和培训中心二标段等3个建筑工地进行整治。(责任单位:区住建委,配合单位:区环保局、城管局、公安分局)

  (八)整治农贸市场。提标改造农贸市场内部设施,加强管理;督促市场方配齐管理、保洁人员,落实市容环卫责任区制度,签约率100%、履约率95%以上;加强农贸市场周边整治,取缔市场周边占道经营、倚门出摊等行为。整治市场周边乱拉蓬布、乱搭乱盖等影响市容的行为。规范市场周边店招标牌设置,清理占道灯箱;规范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秩序,改善周边市容环境面貌。2017年新建元巷农贸市场、城南菜市场,并投入使用。(牵头单位:区商务局,责任单位:金城镇政府、西城街道办,配合单位:区城管局、市场监管局)

  (九)规范占道经营按照“主干道严禁、次干道严控、小街巷规范”的要求,重点加强主要道路、背街小巷、窗口地区、校园周边占道经营集中区域和高发时段的整治、巡查和管理。合理设置便民早餐、便民修补、夜宵小吃等临时经营疏导点,科学划定经营区域,明确经营时间,控制经营内容,规范经营行为,加强食品卫生的监管,倡导入室经营。加强摊点保洁管理,确保摊收场清,做到规范有序、不影响车辆和行人通行。2017年新建金江苑、春风西路、城南3个临时疏导点。(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东城街道办、西城街道办,区卫计局、市场监管局)

  (十)规范停车秩序规范交通秩序,重点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在规范道口秩序和设置完善交通标志、指路标志、诱导标志等基础上,合理划定路内停车区域及泊位标线,实行专人管理,保障道路通行顺畅。严厉查处违规占道、逆向停车等突出问题,加大管控力度,提高管理水平。整治非机动车乱停乱放,实现非机动车辆停放秩序明显改善。合理规划建设公共停车设施,缓解停车供需矛盾。2017年,在冯庄周边新建2个停车场,增加200个停车泊位。(责任单位:区公安分局,配合单位:区城管局)。

  (十一)规范户外广告设置。重点整治未经审批、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严重影响市容和安全的广告设施,清除沿街及小区楼顶、墙体、桥体、树木等部位的非法广告,合理利用城市空间资源,加强设置管理,做到布局合理、设计精美、美观靓丽、特色彰显。修编《金坛区高速公路及省道沿线高炮广告设置规划》。2017年拆除1处未经审批的楼顶户外广告,拆除 30处破损、影响市容的门头店招,对主次干道的店招进行提标改造(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配合单位:区规划局)。

  (十二)拓展整治项目。治理违法建设331处、3.03万平米,新建公厕5 座,新建路铭牌386个,设置果壳箱1000个,提标改造店招标牌300个(责任单位:区城管局、金城镇政府、东城街道办、西城街道办,配合单位:区规划局);新建美化亮化设施11处(个),新建公共自行车泊车位60个,新建休闲座椅20个,新建路灯1000盏(责任单位:区住建委,配合单位:区规划局、城管局);新建公交站台16个,新建交通指示牌26个(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配合单位:区规划局、住建委)。

  三、实施步骤

  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7年3月10日—3月31日):明确任务,完善方案。区政府组织召开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议,区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整治目标责任书。各责任单位对照年度整治目标任务,进一步细化每个项目的整治方案,于3月31日前报区整治办审核后实施。

  第二阶段(2017年4月1日—11月30日):充分发动,全面整治。各责任单位根据年度目标任务和整治方案,落实经费和人员,明确责任,全面实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第三阶段(2017年12月1日—2018年3月31日):考核验收,表彰先进。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治项目进行考核验收,各责任单位根据考核情况进行查漏补缺和整改提升,并落实好长效管理措施,做好迎接上级考核验收的准备。区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根据整治工作考核验收情况制定资金奖补办法,采取以奖代补的形式对各部门和单位进行资金奖补,并对整治工作推进力度大、整治成效显著的责任单位和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今年是全省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接续行动的最后一年,各相关单位和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负总责,成立工作机构,安排专职分管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结合“三大一实干”活动的开展,做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完善政策举措。在前四年整治的经验基础上,结合年度城市建设和管理项目的实施,积极拓宽资金筹措渠道,合理利用建设资金,实行“工程化管理、项目化运作”,采取“一区(重点整治区域)一策”、“ 一村(城中村)一策”的方法,确保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考核。区整治办要按照目标责任书的任务和要求,对照省整治办的考核标准,严格督查考核。根据时序进度和工程进展情况,进行定期督促检查和情况通报,及时做好衔接、沟通工作,确保整治项目的质量和进度符合要求。

  (四)加大宣传引导。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大力宣传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扩大公众参与度,努力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城市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引导广大市民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行为习惯,不断增强环境卫生意识和环境保护观念,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

   

  附件:金坛区2017年城市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清单

  

附件: 坛政发〔2017〕24号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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