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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金坛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索引号 014138879/2017-00043
主题分类 其他 体裁分类 决定 组配分类 其他 商务局 机构概况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商务局
生成日期 2017-12-29 公开日期 2017-12-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金坛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金坛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金坛区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金坛市商务局下属全民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为管理岗位,单位规格相当股级。金坛区对外劳务服务中心与其合署办公,并挂“金坛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牌子。

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依法接受区商务局职责范围内的委托,行使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提出处理意见。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商务行政执法工作,根据需要在所辖区、镇协调配设执法人员,指导协调做好基层日常执法工作。

2、承担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对全区“12312”商务举报投诉案件受理和商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和服务;处理涉及本地商务领域的群众来信来访,接收上级12312中心接转的相关举报投诉和咨询,及时反馈情况;向上级12312中心及时上报需由上级商务主管部门协调处理的案件;统计、上报各类相关信息。

3、承担区对外劳务服务中心工作,负责全区对外劳务集中报名、集中培训、统一派遣业务。

4、负责流通领域市场监管工作,整顿和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对全区市场经济秩序进行执法检查;落实国家“双打”工作职责和要求。

5、负责商务领域的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查处生猪屠宰、酒类流通、商业特许经营、流通领域食品安全、零售商促销、零售商供应商交易、再生资源回收、报废汽车回收、洗染业、美容美发业、典当、拍卖、二手车管理、家电下乡、外经、外贸等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

6、协调和牵头全区流通领域的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参加多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

7、承担区商务局交办或委托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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