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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完善整治后锅炉环评手续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9054/2017-00029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建设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局 业务工作
文件编号 坛环委〔2017〕46号 发布机构 环境保护局
生成日期 2017-12-22 公开日期 2017-12-2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关于完善整治后锅炉环评手续的通知
 
关于完善整治后锅炉环评手续的通知
坛环委〔2017〕46号

按照《江苏省燃煤锅炉大气污染整治工作方案》(苏大气办﹝2013﹞15号)的要求,2014至2016年,我区开展并完成了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完成煤改生物质189台,煤改天然气24台。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请完成锅炉改造的企业于近期完善相关环评手续。

特此通知。

常州市金坛区环境保护委员会

2017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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