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在区政协常务委员会和主席会议领导下,组织机关人员和委员开展经常性活动的工作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以及其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的会务、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席会议的各项决定;
(三)负责全体委员、常委、主席视察、考察、参观等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
(四)负责综合、编写、报送政协委员和其他方面反映社情民意的信息专报工作;
(五)负责委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六)负责机关的公文处理、年鉴的编写、机要保密、档案、来信来访等工作;
(七)负责政协机关人事和离退休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
(八)负责与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的工作联系和协调;
(九)负责与党派团体、政协委员的联系和对外联络工作;
(十)负责区政协的财务管理和机关财务审计工作,并对国有资产进行管理;
(十一)负责区政协重要会议、活动和机关后勤保障事务的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机关的安全保卫、计划生育、车辆使用管理工作;负责公务接待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一)内设机构及下属事业单位
内设五个专门委员会,学习文史委员会、提案委员会、经济科技委员会、社会事业和法制委员会、港澳台侨民族宗教委员会;一个研究室,政协金坛区委研究室和办公室下设秘书科、综合科、联络科、行政科、委工科及事业单位常州市金坛区金沙书画院。
(二)人员情况
本单位编制26人,为全额拨款单位。2015年末在职27人,退休24人。在职职工中女职工7人,享受住房补贴的新职工4人。使用聘用制临时工1人。
三、2016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在中共金坛区委的领导下,区政协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认真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充分发挥协调关系、汇聚力量、建言献策、服务大局作用,为促进金坛强基进位、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积极献计出力,服务发展大局
坚持把服务发展作为履行职能的第一要务,紧紧围绕“常金一体、东扩南移、苦干三年、强基进位”和持续加力“两个加快”工作要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协商议政,积极助推金坛科学发展、快速发展。
献计出力共推“两个加快”。加快项目引进、加快项目建设是全区工作的第一任务。把推进“两个加快”列为常委会议协商课题,在深入开展调研、广泛听取意见、充分协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从细节入手,更好推进“两个加快”》的建议报告,提出了“注重以企引企、充分挖掘潜能、优化政务服务、创新项目融资”等建议供区委、区政府参考。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对报告进行批示,区委办将报告印发有关单位参考。认真做好项目引进工作。发挥人民政协联系面广的优势,由区政协领导带队,积极外出开展招商引资工作,宣传推介金坛,吸引客商投资。经区政协协调组织,上海市、苏州市、钟楼区等地分别组织企业家来坛考察洽谈投资事宜。充分发挥广大委员特别是企业家委员在招商引资工作中的优势,提供信息,以企引企,取得了较好成效。五年来,区政协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工作,为推进“两个加快”作出了积极贡献,政协机关也被评为全区招商引资工作先进集体。
集聚智慧共绘发展蓝图。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事关金坛发展全局与长远。把助力科学编制金坛“十三五”规划作为履职的重点,成立调研组,组织部门座谈,深入基层考察,形成专题调研报告。召开常委会议充分协商讨论,从科学编制规划、认真执行规划和做大做强汽车产业、突破发展旅游业等方面提出意见建议。此外,还围绕美丽乡村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市总体规划编制、综合交通建设规划等关系金坛快速发展的课题认真调研,充分协商,为共同绘制金坛未来发展美好蓝图建有据之言,献务实之策。
紧扣中心开展调研视察。围绕“一城一区一山一水”四大板块建设,召开常委会议专题协商茅山旅游业发展,召开主席会议调研滨湖新城、茅山旅游度假区建设情况,听取开发区、西城街道、薛埠镇、儒林镇工作情况通报并协商讨论。就传统产业扩展升级、缓解企业用工难题、农业品牌建设、加快科技创新和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行业商(协)会运转、农村“三资”管理等影响经济发展全局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召开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充分协商,提出意见和建议报区委、区政府参考。围绕园区和重点项目建设等全区重点工作,组织委员开展调研视察,积极促进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也让委员切身感受金坛的发展变化,更好地把握区委、区政府的发展要求,增强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动力。
(二)深入协商议政,促进民生改善
坚持把履职为民作为政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意愿,切实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言出力。
着力助推民生改善。先后围绕推进居家养老、发展健康服务业、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召开常委会议进行专题协商,提出的许多意见和建议得到了区委、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采纳,如居家养老被纳入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等。先后就医药卫生改革、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水资源保护、设防城市建设、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区域供水、安全生产等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召开主席会议开展调研视察,进行民主评议,提出意见建议,促进民生实事的有效落实。
高度关注特殊群体。召开主席会议,分别听取环卫设施建设和环卫工人队伍建设、拆迁安置房建设等情况通报并协商讨论,为改善环卫工人、被拆迁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建言献策。意见建议得到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和采纳,如专题协商后,第一批24个环卫工人爱心休息点很快投入使用。关注少数民族群众,就少数民族脱贫致富工作举行对口协商。
积极反映社情民意。高度重视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组建信息员队伍,召开信息工作座谈会,不断完善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和协调、反馈机制。如通过“茅山老区群众饮水难题亟待解决”、“关于建立全区医疗资源信息共享平台的建议”等信息的办理,一些社会广泛关注的民生问题得到了重视或解决。
(三)突出团结民主,广泛凝聚共识
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充分发挥联系面广、包容性强的独特优势,不断加强与党派团体和各界人士的团结合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联谊活动,为金坛快速发展凝心聚力。
加强与党派团体的联系。坚持“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注重加强与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的联系,定期通报情况,广泛听取意见。主动邀请他们参加政协组织的视察调研、协商议政、提案督办等活动,鼓励和支持他们在政协的各种会议上以党派、团体名义发表意见、提出建议,支持他们担任部门行风监督员,为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能创造条件。
广泛开展联谊交流活动。充分发挥人民政协协调关系、汇聚力量的重要作用,精心组织多种形式的联络联谊活动,把社会各界的智慧和力量进一步凝聚到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上来。加强与宗教界人士的联系,组织委员视察念佛堂、基督教堂等宗教活动场所。加强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和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联系,走访企业家委员。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邀请基层群众代表参加政协专题协商会议,听取群众意见,进一步凝聚协商议政合力。加强对外交流,广交朋友,为金坛发展服务。
发挥文化凝聚人心作用。关注地方文化建设,召开主席会议听取全区文化工作情况通报并协商讨论,提出建议。加强文史资料工作,积极挖掘、抢救、保护地方文化资料,出版《金坛碑刻集》文史资料。炎黄文化研究会加强对金坛优秀历史文化的研究,编写《古韵金沙》、研究专刊2期,较好发挥了文史资料“存史、资政、团结、育人”的作用。
(四)积极探索创新,激发工作活力
坚持把创新作为政协工作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途径,面对人民政协事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积极探索履行职能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激发工作活力,提升工作水平。
加强基层政协联络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政协联络工作对促进政协工作向基层延伸、发挥基层委员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促进镇政协工委更好履行职能,及时出台《政协金坛区委员会镇工作委员会工作规则》,从工作机构、工作职责、工作制度三个方面进行了规范。每年安排主席扩大会议听取镇(街道)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邀请镇(街道)政协工委负责人列席区政协常委会议,为基层政协开展工作搭建平台。
深入推进提案办理协商。修订《政协金坛区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积极创新提案工作方式,把深化提案办理协商作为推进人民政协协商民主建设的切入点,通过加强提案信息化建设,召开重点提案协商督办会,组织提案办理“回头看”,开展提案督办月活动等方式,切实加强与承办单位和提案人的沟通,推进提案办理多层次全方位的协商,促进了提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加强自身建设,夯实履职基础
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重要位置,按照“创新、务实、高效”的工作要求,以建设高素质的政协委员队伍和打造高效能的政协机关为重点,不断夯实履行职能基础,为开创政协工作新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着力加强委员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委员学习和培训,深入学习了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人民政协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系统学习了人民政协理论知识和撰写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搞好调查研究等业务知识,提升了委员履职能力。
着力激发委组工作活力。切实加强专委会工作,修订《金坛区政协专门委员会通则》,建立专委会联系镇(街道)政协工委和委员活动小组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各专委会围绕常委会议、主席会议工作部署,充分发挥自身特点和专长,认真开展课题调研、对口协商、联系委员等各项活动,较好发挥了专委会在政协工作中的基础作用。
着力提升机关服务水平。以创建“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政协机关为目标,建立健全学习考察、会务活动、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制度,对政协机关办文办会、服务委员、内部管理等各项工作进行规范。
第二部分 区政协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区政协办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政协办年度收入、支出总计998.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56.7万元,增加34.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51.13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增加14.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增加60万等。
(一)收入总计998.46万元。财政拨款收入998.46万元,为当年从金坛区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256.7万元,增加34.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和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二)支出总计998.46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93.7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运行经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39.48万元,增加25.16%。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住房保障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5.7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退休人员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1.13万元,增加35.3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减少。
3、医疗卫生支出25.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4.10万元,增加128.41%。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80.9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50.99万元,增加170.19%。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增加。
5、其他支出3万元,用于金坛书画院工作经费,与上年相比增加1万元,增加50%。主要原因是当年追加项目。
6、结余分配0万元0。
7、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政协办本年收入合计998.4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98.4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政协办本年支出99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98.60万元,占79.98%,项目支出199.86万元,占20.0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政协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98.4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6.7万元,增加34.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和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政协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998.4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增加256.7万元,增加34.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和住房保障支出等增加。
区政协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3.94万元,支出决算为99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住房保障的支出增加,退休人员费用增加。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政协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15.81万元,支出决算69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49%。决算数大于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住房保障支出增加,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在职人员调整增加养老保险支出。
2、政协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207.44万元,支出决算为196.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运行费用下降。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46.29万元,支出决算为195.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11.51万元,支出决算为11.5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0.34万元,支出决算为0.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3.23万元,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1.74万元,支出决算为4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2.86%。购房补贴年初预算为25.02万元,支出决算为3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99%。
(五)其他支出(类)
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年初预算为0,支出决算为3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追加项目,用于金坛书画院工作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政协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8.60万元。
(一)人员经费75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区政协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8.46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56.7万元,增加34.6%。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和住房保障等支出增加。区政协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743.94万元,支出决算为998.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2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和住房保障支出增加,退休人员费用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政协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98.46万元。
(一)人员经费752.3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6.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务、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金坛区政协办公室部门“三公”经费支出是指本单位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2016年金坛区政协办公室部门“三公经费”决算共62.97万元,比上一年略有增加。其中主要是增加出国人员产生的出国费用18.3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9.19﹪;公务接待全年30次,主要负责外地单位、对口部门的接待,一年来费用14.7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3.43﹪;公务用车本单位在编共有七辆公务车,其中有在原来 六辆车的基础上又增加一辆车,运行费略有增加29.8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47.38﹪;政协全会是每年全区工作的一个重点工作,一年一次的大型会议和平时的各项常委会、主席会等全年会议费52.04万元,与上年支出减少22﹪,培训费是对全体委员的再学习,有利于委员更好的参政议政全年总费用8.1万元,略高于去年,主要是委员赴外地遵义干部培训学院进行培训。具体支出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8.38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84万元,公务用车保有量7辆,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9.8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84万元,增加10.51%。增加原因是办公室增加一辆公务用车运行费用。
3、公务接待费14.75万元,比上年减少3.65万元,减少19.83%,减少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公务接待全年30次,主要负责外地单位、对口部门的接待。
区政协办2016年度财政拨安排的会议决算52.0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4.96万元,减少22.32%。减少主要原因是启用市民中心的各个会场,减少各会场费用。
区政协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8.1万元,与上年增加3.1万元,增加62%。略高于去年,主要是委员赴外地遵义干部培训学院进行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政协办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2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2.11万元,增长4.77%。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止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金坛区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四、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协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协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五、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金坛区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九、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附件3-1: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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