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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6年度金坛区统战部(民宗局)决算编制说明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13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政府办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产生日期 2017-07-28 发布日期 2017-07-28 废止日期 有效
内容概述 2016年度金坛区统战部(民宗局)决算编制说明
 
2016年度金坛区统战部(民宗局)决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⑴组织宣传贯彻上级党委关于统一战线工作的方针、政策;调查了解全市统战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分析统一战线领域工作动态,及时向区党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并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

  ⑵负责调查研究、协调检查有关民族和宗教工作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困难人士帮扶工作。

  ⑶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执行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⑷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

  ⑸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做好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对台湾同胞、港澳同胞和海外侨胞的代表人士和社团进行争取、团结和联谊;

  ⑹开展经济领域的统战工作。引导工商联、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积极投入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指导工商联开展活动,调查研究并反映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性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⑺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⑻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⑼指导协调各镇(区)、街道,区直各单位的统战工作,指导有关协会工作。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本部下设办公室、综合科、民宗科三个科室。行政编制11名(含行政附属编制2名),事业编制3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今年以来,金坛统战部在常州市委统战部的指导下,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两个加快”,聚力“十三五”,发挥统战优势,强化统战职能,优化统战作风,统战工作科学化水平不断提升。

  一、2016年统战工作情况汇报

  (一)重视统战工作的氛围进一步形成

  金坛区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统战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党对统战工作的领导,今年上半年,区委统战部部长由区委常委兼任,在各镇均配备了专职统战委员。区委把中央《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省委《实施办法》、市委《责任分工》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城区党委、农村综合考核内容, “加强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为推动跨越发展争取更广泛的力量支持”明确写入区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在全区营造了重视统战工作、支持统战工作的良好氛围。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门牵头协调、有关方面各负其责的大统战格局正在形成,从制度上、组织上保障了全区统战工作有力推动。

  (二)服务“十三五”的举措进一步加强

  1.着眼增进政治共识,做好“凝心”文章。常州四大服务行动推进会召开后,我们认真学习会议精神,积极贯彻落实,协助区委制定了《全区统一战线凝心聚力“十三五”四大服务行动计划》,确定重点项目9个,责任落实到部门,工作落实到个人。在全区党外代表人士中深入开展“两学一助”活动(学系列讲话、学优良传统,助力金坛发展),引导党外代表人士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十三五”规划纲要,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始终守住政治共识这一同心圆的圆心。

  2.着眼汇聚发展合力,做好“聚力”文章。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各招商主体的对接,通过侨商会、台商会等统战团体资源,对重点园区和招商项目进行宣传推介,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建立统战系统部门负责人走访联系重点企业制度,走访中小微企业30余家,协助行业商(协)会召开政企对接座谈会2次,帮助企业解决融资、技术难题。推进民企管理升级培训,举办“企业法律风险管理系列沙龙”等公益培训、讲座3次,近500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参训。指导工商联完成6个基层商会的换届工作,新成立商会1家。在非公企业中继续深入推进企业和谐文化建设行动、开展主题助残活动,积极参与新农村建设回报社会,向金坛华罗庚艺术团捐款100万元。

  3.着眼打造同心品牌,做好“民生”文章。对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服务活动进行了有序整合,形成合力。支持金坛民盟开展“进监帮教”“烛光行动”“东西联手互助”“扶贫济困”“送医下乡”等社会服务活动6次。指导民建支部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重点为残疾人和失独家庭两大特殊人群提供服务,捐款22.5万元。全力推进宗教领域慈善工作,募集资金300万元成立龙山慈善基金会用于济困助学,资助贫困学生60人,发放助学金12万元,为指前镇、儒林镇受灾群众送去物资、现金共计13.2万元。茅山乾元观、普慈寺为盐城阜宁受灾群众捐款5.2万元,传递爱心行动在社会上赢得了好评。

  4.着眼加强联络联谊,做好“服务”文章。把握争取人心这个重点,加强与金坛籍海外人士和有关华人社团的联系联络,为在坛台商建档立卡,实现精准服务。以文化交流入岛宣传为手段,不断拓展“‘阿里山-茅山’海峡两岸公益文化交流活动”,金坛在台知名度进一步提升。指导区台商联谊会、区侨联成功换届。慰问归侨侨眷44户,发放慰问金4.2万元。建立侨界空巢老人台账,在社区开展侨界空巢老人关爱行动,指导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伍,以“一组对一户”的服务方式进行志愿服务。

  (三)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

  1.搭建参政议政平台。协助区委召开党外代表人士情况通报会、座谈会2次,通报区委、区政府主要工作安排,认真诚恳听取意见。围绕区委“两个加快”战略,聚焦“十三五”规划实施,组织党外人士开展“献计金坛发展”专题调研活动。今年金坛两会期间,党外人士共提交各类提案、建议、社情民意53件。结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引导金坛民盟、民建支部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六个有”建设。指导金坛民盟10个基层支部、民建支部成功换届,7位党外人士被金坛检察院聘请为特约检察员,为党外代表人士更好地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了平台。

  2.加大党外代表人士培养选拔使用力度。主动加强与组织部门的联系与会商,把党外干部和党外代表人士后备队伍建设工作纳入全区干部队伍和人才建设总体规划,将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与党内统一计划、统一部署,目前全区有党外领导干部22人。举办党外代表人士培训班、党外代表人士讲座,组织50多名党外中青年骨干赴省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培训,培训班采取现场讲授交流、实地观摩考察等方式,围绕宏观经济形势分析、中央统战工作会议精神解读等课题,进一步开阔了大家的眼界和思路。贯彻落实好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区人大、政协、工商联换届,全面推进非公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工作,会商有关部门做好人大、政协、工商联换届中党外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政协委员人选以及工商联常执委人选的推荐提名工作。

  (四)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的局面进一步巩固

  1.促进民族团结。连续四轮开展农村少数民族共同致富“结对帮扶工程”,各部委办局结对帮扶56户少数民族。采取技术支持、资金帮扶、典型示范等方式,重点培植昌玉红香芋合作社、朱林镇黄金村金土地有机稻米合作社、金城镇方边村花卉苗木合作社、直溪镇新河小萝卜合作社和溪滨村巧媳妇合作社等5个致富示范项目,带动139户少数民族家庭增收致富。省“九三学社专家工作站”落户建昌红香芋合作社,为合作社农户提供土壤改良、品种优化等产学研一体化服务。

  2.维护宗教稳定。深化“教风建设年”“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深入开展宗教活动场所星级创建工作,支持宗教团体开展好“双争”主题活动。加强重点场所文化建设,完成《茅山乾元观传说》的编撰、出版工作,指导龙山宝塔禅寺举办首届“龙山印象”佛教文化节。茅山是中国道教名山,我们挖掘道教历史文化,着力打造宗教文化精品,目前正筹建江苏道教学院,申报由茅山乾元观、东方盐湖城道天下景区承办的第五届国际道教论坛,通过一系列的活动,阐扬道教优秀文化,打造金坛特色亮点。 

  (五)开展“两学一做”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相结合,按照制度管人的要求,建立4项制度,使部门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加强队伍建设,转变工作作风,7月1日以来金坛区连续强降雨,指前镇水位暴涨,统战部挂钩驻点指前镇清水渎村,部机关党员干部齐上阵,挨家挨户动员群众撤离,不间断24小时巡防,党员志愿者深入灾民安置点开展服务,全力以赴投入抗洪抢险,清水渎村委给统战部送来了“抗洪真英雄”锦旗,有力提升了统战部门形象。

  二、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三、统战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52.2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9.54万元,增加34.08%。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费用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52.25万元,为当年从金坛区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89.54万元,增加34.08%。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减少了项目开支。

  (二)支出总计352.2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9.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与上年相比增加51.57万元,增长2 8.96%。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经费增长。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73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94万元,增加25.36%。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支出7.0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3万元,增加49.26%,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1.8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8.69万元,增加142.02%。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增加。

  5.其他支出(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统战部本年收入合计352.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2.2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统战部本年支出合计352.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75万元,占87.93%;项目支出42.5万元,占12.0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统战部201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52.2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89.54万元,增加34.08%。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费用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统战部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52.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89.54万元,增加34.08%。主要原因是减少了项目支出。

  统战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247.56万元,支出决算为247.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2.2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人员经费增长。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统战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122.3万元,支出决算为18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2.9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6年度人员经费增长。

  2.统战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年初预算为425万元,支出决算为4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为50.15万元,支出决算为67.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6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年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度江苏省政府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导致费用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4.74万元,支出决算为7.0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148.95%。原因:职工医疗费用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31.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97%。原因: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52.2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8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2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部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0.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1.8万元,增长105.95%。主要原因是2015年度省政府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09.7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28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24.1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5.5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油费、维修保养费、保险费用等。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较2015年6.26万元,减少0.68万元。主要用于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同级部门来访和上级领导检查指导工作等,2016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380人次。主要为接待同级部门来访和上级领导来人检查指导工作。

  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11.8万元,完成预算的98.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5个,参加会议460人次。主要为召开各类统战工作会议 。

  部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2016年度全年组织培训6个,组织培训480人次。主要为培训基层统战干部、党外代表人士、非公经济代表人士、宗教人士培训等。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352.25万元,本年支出决算352.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0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4年增加0.96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培训活动支出费用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4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47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金坛区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5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金坛区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3

  专项资金公开说明

  一、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每个项目都应公开分配因素权重及分配结果。

  二、实行申报制的项目。每个项目都应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审核程序及分配结果。申报指南或其他与资金申报有关文件,应当及时发布,确保申报对象有充足的时间申报资金。审核程序可以通过流程图或文字说明的形式公开。对实行竞争性分配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应当明确评审规则,加强实地核查,并公示评审结果。

  三、其他项目。也应按要求及时公开分配结果具体公开表式和格式可以由部门和单位自行设计。

  

附件: 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统战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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