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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6年度金坛区民盟部门决算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15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政府办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7-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6年度金坛区民盟部门决算
 
2016年度金坛区民盟部门决算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本单位机构设置为三处一室,分别为:宣传调研处、组织处、社会服务处和办公室。

  (二)人员情况

  本单位编制2人,为全额或差额、自收自支预算单位,实行公务员工资。20169月末在职2人,离休 / 人,退休 / 人。在职职工中女职工1人,享受住房补贴的新职工1人使用聘用制工临时工 / 人。

  (三)单位职能和明年的工作目标

  本单位主要职能为:做好宣传调研、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和盟员组织发展等工作。

  工作目标:一、深入开展民盟传统教育,进一步夯实多党合作政治思想基础;二、全面加强自身建设,为我市盟组织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基础;三、发挥民盟特色和优势,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升参政议政的能力和水平。

  (四)主要设备情况

  台式电脑2台,笔记本电脑1台

  (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执行标准

  在职人员公用经费执行标准:8000元/人

  汽车费用执行标准:无

  2016年度主要工作:

  2016年是推进“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美丽新金坛的关键之年。民盟金坛区委以中共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民盟十一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积极开展“不忘合作初心,继续携手前进”专题教育活动。把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学习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与更好地履行参政党职能结合起来,充分发挥民主党派的民主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积极探索民主监督的新载体、新途径、新方法,为进一步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添砖加瓦。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9、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1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1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12、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 44.95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 10.09 万元,增长  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  44.95  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  44.95  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10.09万元,增长  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二)支出总计  44.95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40.18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 8.42 万元,增长  21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2.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0.68   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等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 0,07  万元,增长  10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  4.09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等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 1.6 万元,增长 39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  44.95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4.95 万元,占  10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 44.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32.95万元,占 73  %;项目支出  12  万元,占  27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 44.95 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 10.09  万元,增长 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44.95 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9 万元,增长  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5.97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9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 31.38  元,支出决算为  40.1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8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  1.09  万元,支出决算为 0.68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62  %。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3.5万元,支出决算为 4.09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1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比例上调。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2.95  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0.21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  2.7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44.95  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 10.09  万元,增长 22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35.97 万元,支出决算为  44.95  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25 %。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2.9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30.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  2.74  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 2.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4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4万元,完成预算的69 %,比上年决算减少 1.1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持节约原则;国内公务接待主要接待各级盟组织和兄弟单位考察、交流学习;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160人次。主要为接待各级盟组织和兄弟单位考察、交流学习。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2.72 万元,完成预算的 91  %,比上年决算减少 0.2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持节约原则。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03万元。完成预算的 34  %,比上年决算减少 1.97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原因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秉持节约原则。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空表说明:本单位无此项目。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万元,比2015年增加  2.08万元,增长  76  %。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电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0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06 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民盟) - 副本.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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