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区委党史工委主要职责是:主管、规划、组织、协调全区党史工作;组织党史理论和重要党史专题的研究;征集、整理党史资料;进行党史研究,编写地方党史,编辑出版重要党史书刊;运用党史资料和研究成果,采取多种形式,对干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进行宣传教育;参与组织全区重大的党史纪念活动;承担区委下达的有关任务,完成上级党史业务部门交办事项;指导开发区、各镇、各部门、各单位的党史业务工作。区志办的主要职责是:编纂出版、发行、宣传《金坛年鉴》;开展地方志征集编纂工作;指导开发区、各镇、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地方志书业务工作。
二、2016年度部门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1、编纂出版《金坛年鉴(2016)》;
2、编纂《中共金坛党史大事记(2001--2015)》;
3、《金坛县志(清光绪版)》编纂。
三、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一)区委党史工委和区地方志编纂工作办公室设3个科室,分别为:
(1)秘书科
协助委(办)领导从事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查督办;负责机关秘书、文印、档案、信访、保密、财务、接待、生活福利、后勤服务、机关组织人事、机构编制、专业技术职称和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地方史志资料和有关图书、报刊的征集、归档、整理和利用;交流、搜集地情信息和区内外史志征研信息;负责有关史志书刊的全世界和自办发行工作;指导全区史志资料建档工作。
(2)党史科
负责党史资料的征集、整理、编纂和研究工作;相关党史专题的征编工作;组织党史理论和重要党史专题的研究;负责对全区党史工作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和审稿把关;运用地方史资料进行党史、近现代史、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革命传统、优良道德方面的宣传教育工作;开展“读史用史”活动;协助举办有关重要的纪念活动和学术活动;负责省、常州市党史部门的上下联络和外地党史部门的联络和交流。承担区委和上级党史部门下达的党史工作任务。
(3)地方志(年鉴)科
负责续修《金坛市志》的统筹规划和组织实施;负责《金坛年鉴》的组稿、编纂、出版、发行工作;负责对全区修志编鉴的业务指导、检查督促和审稿把关;组织协调地情资料丛书征编工作;负责全区年鉴优秀成果的推荐工作;组织开展“读志用志”活动;开展学术研究和对外交流活动;负责省、常州市地方志的上下联络和外地地方志办的联络和交流;承担区政府和上级修志部门下达的地方志(年鉴)工作任务。
(二)人员情况
本单位编制8人,为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实行公务员工资。2016年12月末在职8人,退休7人。在职职工女职工3人,享受住房补贴的新职工2人、月补贴2285元。
四、部门收入预算编制的相关依据及测算分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常州市金坛区财政局《关于编制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的通知》(坛财字(2016)89号)及《关于下达2017年区级部门预算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本部门坚持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科学规范的原则开展预算编制。
第二部分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党史工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中共常州市金坛区委党史工委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党史工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247.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增加43.44万元,增加21.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247.79万元。
财政拨款收入247.79万元,为当年从金坛区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43.44万元,增加21.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247.79万元。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2.4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公用经费支出、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1.27万元,增加20.6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12万元,主要用于党史工委退休人员的支出。与上年相比4.35万元,增加10.17%,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支出增加。
3.医疗卫生支出4.31万元,主要用于党史工委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61万元,增加59.63%,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费用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3.93万元,主要用于党史工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6.71万元,增加92.94%,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上调。
5、结余分配0万元0。
6、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党史工委本年收入合计247.7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79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党史工委本年支出合计247.7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4.99万元,占70.62%;项目支出 72.8万元,占29.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党史工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47.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44万元,增加21.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党史工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247.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3.44万元,增加21.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党史工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9.17万元,支出决算为24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8.93万元。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64.73万元,支出决算为109.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3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72.80万元,支出决算为72.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井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42.29万元,支出决算为4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4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35元,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没有调整。
2.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3.15万元,支出决算为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13.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5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党史工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9.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3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党史工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7.79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3.44万元,增加21.25%。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党史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99.17万元,支出决算为247.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党史工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4.9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59.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5.31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党史工委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4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4万元,完成预算的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同级部门来访和上级领导来人检查指导工作,2016 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5批次,220人次。主要为接待同级部门来访和上级领导来人检查指导工作。
党史工委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3.4万元,完成预算的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5个,参加会议130人次。主要是开展学术研讨会、为编辑《金坛年鉴》、《金坛县志》等收集资料、座谈会。
党史工委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98万元,完成预算的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4个,组织培训60人次。主要为开展党史、年鉴、县志资料的征集、编研的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党史工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本年收入决算0,本年支出决算0,年末结转和结余0。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3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商品和服务支出”之和保持一致),比2015年增加9.36万元,增长157.31%。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3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金坛区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金坛区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党史工委).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