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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6年度区人大办公室决算公开说明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14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政府办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7-28 公开日期 2017-07-28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6年度区人大办公室决算公开说明
 
2016年度区人大办公室决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区人大办公室为区人大常委会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各项会务工作。

  2.为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

  3.负责起草常委会有关文件、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承担文印、档案管理和保密等工作。

  4.负责本机关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组织机关学习等工作。

  5.办理人大代表对人大常委会工作提出的有关建议、批评和意见,受理群众来信、来访。

  6.负责本机关的行政事务工作,办公物品、车辆管理,做好接待、后勤保障、安全保卫和图书,报刊等有关资料的征订工作。

  7.负责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和重要活动的宣传报道。

  8.根据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决定和安排,联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9.承担常委会同上级人大及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联系的有关工作。

  10.办理常委会和主任会以及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11.负责做好本机关离、退休老干部的服务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中共金坛市委、金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坛市市、镇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坛委发[2001]31号)精神,结合我区人大工作实际,区人大机关设二室七委,分别为区人大办公室、研究室、法制和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环资城建工作委员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以上机构均为正科级建制。区人大办公室设5个内设机构:秘书科、综合科、行政科、机要科、备案审查科。领导职数为:区人大常委会机关二室七委一般为一正一副,科长5名、副科长2名。

  三、2016年部门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区人大办公室、研究室:负责区人民代表大会、区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各项工作;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各项视察调研和执法检查活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起草常委会有关文件,承担文印、档案管理和保密、行政接待、后勤服务、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组织机关学习等工作。负责起草人大常委会重要会议工作报告和领导讲话,提出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建议议题和各工委调研的建议课题,组织参与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编撰人大业务培训材料等,以及组织开展区人大工作研究会的各项活动和日常工作。

  2.区人大法制和内务司法、民宗侨、财政经济、农业和农村、环资城建、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负责与政府及有关职能部门和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调查了解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和人大常委会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对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所作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工作报告或专题汇报进行调研,并提出初审意见;对属于区人大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有关重大问题及法律、法规的修正草案,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和意见;协助做好议案和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及有关来信来访工作。

  3.区人大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负责区人大代表的联络工作,指导好代表活动,组织代表工作经验交流;做好区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批评、意见的交办和督办工作;承担区人大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各镇人大换届选举事务,承办人大代表资格变动有关工作;对有关议题提出初审意见,并做好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工作。

  4.配合上级人大来坛调研、执法检查,办理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人大办公室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格

  第三部分: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人大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均为953.5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1.85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953.53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953.53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71.85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支出总计953.53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47.34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日常事务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95.48万元,增长17%。主要原因是人大支出费用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1.89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0.38万元,增加10%。主要原因是在2015年设区工资结构调整后,人员工资的增加。

  3.医疗卫生支出22.2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职工医疗保障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1.88万元,增加115%。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医疗费用的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72.05万元,主要用于人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44.11万元,增长158%。主要原因是2015年设区之后,职工住房公积金费用和住房补贴的增加。

  5.结余分配0万元。

  6.年末结转和结余0 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人大办本年收入合计953.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53.53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大办本年支出合计953.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08万元,占75.72%;项目支出231.45万元,占24.28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人大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53.53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1.85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增加,社会保障就业支出的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的增加,住房保障支出的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人大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 95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1.85万元,增长22%。主要原因在职人员的增加和在职、离退休工资待遇的调整。

  人大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55.58万元,支出决算为953.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261.38万元,支出决算为415.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换届选举专项经费的增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88.97万元,支出决算为211.8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退休人员医保标准的调整。

  (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9.38万元,支出决算为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2.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2.87万元,支出决算为1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0.98万元,支出决算为72.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工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提档。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大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2.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371.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万元。

  (二)公用经费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3.4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人大办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53.5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88.94万元,增长69%。主要原因是往年财政拨款的结余资金、行政管理事务费用的增加,在职、离退休人员的费用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人大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22.0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6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1.68,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7万元。

  (二)公用经费53.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53.4万元。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9.79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8%。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3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37%。公务接待费支出12.85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5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9.79万元。

  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19.79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19.79万元,主要原因为友好城市出访交流;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上年度编制出国预算经费相关事宜尚未确定,故未编入预算科目。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1个,累计5人次。开支内容主要为:往来机票、全程食宿、租车费用、证件手续费用、相关代办费等。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9.32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19.32万元,完成预算的65%,比上年决算减少10.28万元,主要原因为车改后,公务用车次数的减少;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车改后,公务用车次数的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汽车维修、保养、公务汽车出行用油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8辆。

  (三)公务接待费12.85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85万元,完成预算的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同级部门来访和上级领导来人大检查指导工作,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00人次。主要为接待同级部门来访和上级领导来人大检查指导工作。

  3.人大办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72.17万元,完成预算的8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30次,参加会议1000人次。主要为召开每年一次人代会,常委会会议、主任会议以及日常视察调研会议。

  4.人大办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32.39万元,完成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0余次,组织培训1200人次。主要用于一是代表履职提升代表素质,二是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三是对机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及宣传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万元,比2015年减少0.73万元,减少1%。主要原因是:办公费和公务接待费中支出费用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使用车辆8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金坛区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金坛区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2016年金坛区人大办公室部门收支决算表、“三公”等经费决算情况表

  

附件: 2016年金坛区人大办公室部门收支决算表、“三公”等经费决算情况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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