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机构设置
常州市金坛区青少年宫是隶属于金坛团区委的下属单位,其单位性质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3个;内设机构名称分别是:办公室、培训部、活动部。
二、单位人员情况
本单位编制 8人,为全额拨款预算单位,。2016年底在职 8人,退休 3 人。在职职工中女职工6人,享受住房补贴的新职工 2人、使用聘用制临时工1人。
三、单位职能及2016年度工作完成情况
青少年宫成立于1988年,是共青团金坛区委员会直属的青少年校外教育培训活动阵地和公益性服务机构。是我区校外教育的主阵地。目前我宫已形成“一宫二校区”的工作格局,全宫占地面积近12亩,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拥有50余名职工,开展艺术、体育、科技、文化等60多个项目的能力培训和兴趣活动,年培训人数2000余人,参加活动人员3000人次。东校区位于左邻右里西大门旁,占地面积600多平方米,专门开展与社区对接的公益性活动。西校区位于薛埠文体站三楼,面向薛埠茅山地区的孩子开展各类兴趣培训和各项公益性活动。
经过长期的发展,我宫建立了艺术、科技、体育、文化等项目齐全、层次完善的培训体系。拥有一支思想水平高,业务素质好的教师、教练队伍。目前拥有专职教师、教练四十余人。其中部分教师是全国或省市各类专业学会、协会会员。每年发表大量论文和各类作品,拥有先进的教学设施和手段。我宫外聘教师均为大专院校和各类专业团队的专门人才及本市知名教育教学专家、学科带头人等业务尖子,他们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为我宫培训工作的发展和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作为金坛区青少年校外教育活动的主要阵地,我们积极引领新时期校外教育发展的潮流,把回报社会、促进学生成长发展的公益活动作为我们的工作重心,连续多次举办了全市迎六一大型文艺晚会、元旦游园活动,2016年我们开展了全区青少年读书月活动、青少年心理健康辅导讲座、流动青少年宫进社区进乡村活动、红领巾爱心工程班“百名公益学员才艺圆梦行动”、举办在宫学员教育成果展示会,书法美术展览、成立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和金坛市科普教育基地都取得了圆满的成功。2016年举办了多达三十项的各项公益活动为全区数万名青少年提供了特长展示、能力发展的平台。
第二部分 区青少年宫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区青少年宫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青少年宫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369.06 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9.86万元,增长11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工资类基数增长以及运行成本项目资金的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369.06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369.06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99.86万元,增加199.8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工资类基数增长以及运行成本项目资金增加。
(二)支出总计369.06万元。包括:
1.事业运行165.86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宫日常事务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36.9万元,增长29 %。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工资类基数增加以及运行成本增加。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5.72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人员医疗保险等。与上年相比增加2.34万元,增长84.17%。主要原因政策性调整缴费基数增加。
3.住房保障支出17.48万元,主要用于支出人员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等。与上年相比增加9.06万元,增长92.73%。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缴费基数有所调整。
4.其他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青少年校外教育的彩票公益金支出的项目。与上年相比增加150万元,增长500%。主要原因是项目调整,宫内基建,设备添置。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青少年宫本年收入合计369.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9.06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青少年宫本年支出合计369.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9.06万元,占51%;项目支出180万元,占4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青少年宫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369.06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9.86万元,增加118%。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工资类基数增加以及运行成本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青少年宫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369.0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99.86万元,增加118 %。主要原因缴款基数上调,政策变动。
区青少年宫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0.86万元,支出决算为36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实施的调整。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
年初预算为144.36万元,支出决算为36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56%。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社会保障工资类基数增加以及运行成本增加。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年初预算为5.72万元,支出决算为5.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三)住房保障支出
年初预算为10.78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与常州接轨各项缴费基数增加。
(四)其他支出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项目实施的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青少年宫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9.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9.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青少年宫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06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86万元,增加12%。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与两次跟常州接轨各项缴费基数增加。区青少年宫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60.86万元,支出决算为36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22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整和两次跟常州接轨各项缴费基数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青少年宫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9.06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29.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59.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青少年宫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同。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安排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与上年相同,主要原因为未购置车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运行维护费的公务用车保有量0 辆。
3.公务接待费0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同。区青少年宫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决算一致。
区青少年宫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决算一致。
说明:区青少年宫2016年度不存在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与上年决算一致。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青少年宫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18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1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如下:用于青少年校外教育的彩票公益基金决算 180万元,主要是用于开展项目和宫内各项基建工程。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青少年宫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
常州市金坛区青少年宫16年度部门决算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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