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贯彻执行对台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指导开展台资企业调研、台属联谊会、台商联谊会服务工作,调查研究对台方针政策和本市台资企业工作情况,指导全区台属联谊会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台胞、台商在坛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对台属信访、扶贫济困工作,对台商、台资企业遇到的问题进行指导、协调和服务,并依法进行有关的监督,负责指导、开展重点台商、台胞、台资企业的联谊、接待和服务工作,积极引进台湾的资金、技术、人才,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台胞、台商在本区投资的合法正当权益。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金坛区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为一级局,分为综合科和交往交流科及台商服务科三个职能科室。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当前,我区正以规划先行强势推进开放开发新格局,台办当以时不我待的精神,以“无条件、无借口、无障碍推进”的执行意识,服务好区中心工作。
一是增强机遇意识,深化和拓展对台经济合作领域。以对台经贸工作为重点,关注岛内产业发展和转移态势,掌握本地招商载体的状况、要求,实现与本地产业发展的有效融合;充分利用台湾在机械制造等方面的技术优势,通过在坛台企的示范引领,形成产业集聚。
二是整合合作资源,扩大和开展多领域的合作交流活动。除经贸合作外,要在对台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人才、新闻等各领域广泛交流;发挥好乾元观和台湾高雄道德院兄弟道观的平台作用,深化“阿里山-茅山”海峡两岸公益文化交流活动,促进两岸的多层交流更上台阶;
三是推动创新发展,为台企技术改造、产业升级创造条件。支持和引导我区台资企业设立研发中心、运营中心、工程技术中心,提高竞争力。鼓励和促进台资企业从加工、生产、组装环节向内销、研发、营运、品牌方向转型,提升产能效益。厘清企业转型升级的方向和重点,发挥产业规划和政策的引领作用。加强对相关产业政策的宣传,有针对性地组织一些政策宣传会、推介会、对接会;敢于对一些有前途、有潜力的行业和项目进行“风险扶持”,协助和协调金融部门为台资企业做好融资服务、上市服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
四是转变工作作风,认真调处涉台纠纷营造安商乐商环境。从被动服务转向主动服务,努力改善台商经营发展环境。锤炼“三个能力”,加强队伍建设,加强涉台信息宣传工作,持续推进入岛宣传,打响金坛金字招牌。
五是充分发挥好台商联谊会、台属联谊会的独特优势,为中心工作服务。深化与厦门市台商投资企业协会、昆山台协会、上海松江台协会等的联系交往,寻求产业合作互补。
第二部分 区台办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第三部分 区台办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台办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30.7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2.59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130.75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30.75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32.59 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二)支出总计130.75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1.4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23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 万元,增长(减少)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与上年相比增加 万元,增长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12.87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保障,与上年相比增长 万元,增长 %。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台办本年收入合计130.75万元,财政拨款比例为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收入91.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7.4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23.9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19.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万元。
3、医疗保障收入2.4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费0.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万元。
4、住房保障收入12.8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7.32万元,购房补贴5.55万元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台办本年支出合计130.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6.75元,占89%;项目支出14万元,占11%。具体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1.41万元,其中行政运行77.41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19.8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万元。
3、医疗保障支出2.4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费0.6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8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2.87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7.32万元,购房补贴5.55万元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台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30.7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59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其中: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41万元。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9万元。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48万元。4、住房保障支出12.87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台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3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59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区台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为56.87万元,支出决算为9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7.8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5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一名工作人员于9月份提前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9.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台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83万元、津贴补贴34.93万元、奖金1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2万元、邮电费0.3万元、会议费0.88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工会经费0.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费19.89万元、生活补助4.1万元、医疗费1.8万元、住房公积金7.32万元、购房补贴5.55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9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台办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30.7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59万元,增长36%。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区台办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87.92万元,支出决算为130.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年初预算为56.87万元,支出决算为9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17.84万元,支出决算为23.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54万元,支出决算为2.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办一名工作人员于9月份提前退休。
4.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9.67万元,支出决算为12.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自然增长,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台办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6.75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71.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8.83万元、津贴补贴34.93万元、奖金15.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2.18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22万元、邮电费0.3万元、会议费0.88万元、培训费0.48万元、公务接待费0.81万元、工会经费0.4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4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66万元。主要包括:退休费费19.89万元、生活补助4.1万元、医疗费1.8万元、住房公积金7.32万元、购房补贴5.55万元。
(四)其他资本性支出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0.9万元。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台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81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比上年决算没有变化,主要原因为没有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比上年决算没有变化,主要原因为我单位没有公车。
3.公务接待费万元。其中:
外事和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1万元,完成预算的14%,比上年决算减少5.19万元,主要原因为按区委区政府要求节约公务接待标准;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按区委区政府要求节约公务接待标准。外事接待支出主要为接待来坛交流考察的台湾企业老板及台湾同胞参访团等,2016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外事接待4批次,45人次。主要为接待来坛交流考察的台湾企业老板及台湾同胞参访团。
区台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 4.66万元,完成预算的110%,比上年决算增加0.46万元,主要原因为成本增加;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成本增加。2016 年度全年召开会议12个,参加会议120人次。主要为召开每季度金坛区台商联谊会理监事会议、金坛区台属联谊会理监事会议、台湾企业或台湾参访团座谈会等。
区台办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 0.72万元,完成预算的36%,比上年决算减少1.28万元,主要原因为按区委区政府要求节约开支;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按区委区政府要求节约开支。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40人次。主要为培训在坛台资企业财务及相关负责人关于科技项目、税收及出口业务方面专业知识。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95万元,比2015年增加2.68万元,增长62%。主要原因是:办公经费成本增加和购买办公设备。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27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没有任何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可结合部门实际收入情况举例说明)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各部门应对“公开05表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中所列示的支出功能项级科目,并对照《201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财预〔2014〕266号)支出科目结合单位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可结合部门实际支出情况举例说明)
十七、“三公”经费:指省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台办).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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