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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2016年度共青团常州市金坛区委决算公开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127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政府办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7-27 公开日期 2017-07-27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2016年度共青团常州市金坛区委决算公开
 
2016年度共青团常州市金坛区委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团区委是区委领导下的全区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区委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办公地点在新市民中心A座11楼,财务不独立,工资、福利、财务等均由区政府办财务科管理。

一、主要职能

1.领导全区共青团工作,领导和指导区青年联合会、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区志愿者协会、区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联谊会工作,负责对全区性青少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

2.指导、组织全区青少年思想教育引导工作,不断提高青少年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帮助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生观、价值观。

3.团结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贡献青春力量。

4.充分发挥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切实关心和服务青年成长成才,承担“希望工程”办公室日常工作。

5.切实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营造青少年健康成长环境,承担区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6.不断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把共青团建设成为团结凝聚广大青年的坚强核心。

7.组织、指导各级团组织做好团属阵地建设、青少年事务服务的管理工作。

8.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常州团市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和所属单位情况

团区委编制数7,实有工作人员数6,内设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青农部(学少部)、青工部以及下属事业单位青少年宫。

1、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

起草团区委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综合性文件、材料,以及以团区委名义给区委、上级团委的请示;处理团内外向团区委的请示、报告、接待和答复工作;党内、团内文件、刊物的收发、传阅、管理工作,负责团区委印章的保管和使用及各种资料的收集管理工作,做到及时、无误;负责购置、发放、管理机关的办公用品,维护、管理办公设施,做好后勤管理、卫生和服务工作,负责团区委各种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团区委财务管理和人事劳资工作;编撰团区委大事记和年鉴;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及时了解团员青年的诉求并解决其困难;做好领导的参谋和助手,积极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工作情况。

组织部:研究、指导全区共青团基层组织、团干部队伍、团员队伍、领导班子建设;实施“推荐优秀青年人才”和“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协助党组织管理团区委直属单位团组织的负责人,办理直属团组织的团代会及领导班子的审批手续;规划、协调、指导全区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区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新长征突击手、先进团组织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团内情况统计和团费收缴管理工作,印制和发放团务用品;做好团组织关系转接和团员证发放登记证明;负责团区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职称评聘及干部考核测评工作。

宣传部:组织和指导全区各级团组织加强对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和指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的宣传报道,培养、树立、宣传全区各条战线的优秀青年典型;指导全区青少年活动阵地建设;负责“金坛青年”微信公众平台、“金坛共青团”网站的日常维护;准确及时报道各种信息,组织开展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的调研。

2、青农部(学少部)

组织指导全区农村团员青年学文化、学科技、学技能,提高科学文化素质,大力推进农村青年科教兴农活动,广泛开展“青春建功新农村”活动;指导开展“保护母亲河”行动,动员组织青少年参与植树造林、环保实践、生态宣传、建设共青林等活动;指导农村团的基层建设,对镇村两级团的组织建设、两新组织(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农村社区团工作和青年工作进行规划、部署和落实;

学少部:研究、指导全区学校共青团的思想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和科技活动等工作,指导学校团的基层建设;在积极引导青年学生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同时,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促进他们快乐生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的活动;承担实施全区的“希望工程”工作;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组织开展青少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依法维护青少年在学习、生活、劳动保障、就业、婚姻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指导全区少先队工作,处理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日常事务,抓好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

3.青工部

研究、指导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组织围绕提高青年职工的思想道德素质、科技文化素质、工作效益和经济效益开展工作;组织青年职工参加各种形式的生产经营管理服务、岗位成才、科技开发等活动;广泛联系区青年企业家;积极配合做好进城务工青年管理工作,培养、挖掘、选树、宣传外来务工青年典型;指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团的基层建设。

4.下属事业单位青少年宫编制数7人,经费管理方式为财政全额拨款。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培训部、活动部。

青少年宫成立于1988年,是共青团常州市金坛区委员会直属的青少年校外教育培训活动阵地和公益性服务机构,是我区校外教育的主阵地。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区委和团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级团组织紧紧围绕“接轨常州主城区、推动发展新跨越”主题,突出六项工作重点,各项工作取得新成绩。在团省委十四届七次全会首期“先锋论坛”上,金坛作为全省6个县区之一作交流发言。全区各级团组织荣获各类市级以上荣誉表彰40余项,团区委连续三年获常州市优秀团委表彰,并获2016年度全区综合考核优胜单位,共青团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突破。

(一)把握方向,强化引导,切实增强共青团面向青年的思想引领力。积极创新引导青年的新载体、新路径,探索灵活多样、贴合青年思想实际的引导方式,夯实广大青少年的共同思想基础。把握五四、七一、国庆、长征胜利80周年等时间节点,广泛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开展身边好青年、追梦好少年等评选,引导青少年学榜样、学先进,一批优秀团员青年和先进集体,受到上级各类荣誉表彰。区国税局吴亚莉入选“2016江苏好青年百人榜”,获评“孝老爱亲”好青年。开展“青语倾听”读书分享活动,利用“金坛青年”微信公众号、喜马拉雅FM等平台,发布青年读书音视频26件,累计阅读超6000人次。“O2O书式青春悦享工程”获江苏省共青团运用新媒体和文化载体引导青年创新案例二等奖。持续开展大学生暑期社会实践活动,组织80余名返乡大学生到机关和企事业单位进行岗位实践,并组织大学生走进“一城一区”感知家乡发展。

(二)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切实增强共青团服务发展的直接推动力。紧紧围绕“两个加快”和“四大板块”建设,积极引领青年勇挑发展重担,走在创新创业创优的前列。结合纪念五四活动,联合相关部门举办青年创新创业大赛,评选表彰了一批青年创新创业典型。持续深化青年文明号、青年突击队等品牌内涵,引领广大青年在服务发展、抗洪救灾等工作中攻坚克难、争做先锋。区水产技术指导站获国家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区环境监测站获省级“青年文明号”称号。围绕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印发“金坛青年创业指南”1000册,举办SYB创业培训19期,各类技能培训9期,培训青年超1500人次。深入实施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帮助青年申请创业贷款1.5亿元,扶持青年创业项目200余个。整合社会力量,打造“梦工场”青年众创空间,已入驻孵化青年创业项目10个,开展“创业在路上”主题访谈、“青创汇”创业沙龙等活动20余场。张键“好蟹不谢”等4个项目分获第三届“创青春”江苏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各组别4个奖项。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建设,举办“阳光公益路、青春志愿行”主题志愿服务活动,组织青年志愿者服务2016常州旅游节开幕暨东方盐湖城开城大典、2016中国微电影大典金蜂鸟奖颁奖典礼等大型活动。区地税局“税妈妈关爱”志愿服务项目获评第三届中国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银奖和10个单项奖中的“最佳服务奖”。持续深化“保护母亲河”活动品牌,建立保护母亲河协会指前、儒林两个工作站和水质监测志愿者服务队,开展水文化宣传主题活动。积极参与国家森林城市创建,联合相关部门开展义务植树、绿色骑行、保护鸟类等系列活动。

(三)聚焦重点,丰富载体,切实增强共青团关爱青年的社会感召力。从队伍、机制、品牌、活动等入手,全面推进青少年权益维护工作。发挥“两办”职能,协调成员单位常态化开展青少年普法、禁毒、防艾等专项工作,邀请南京大学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所所长狄小华教授作《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讲座。接受区人大未保法执法检查,通过看现场、听汇报和提建议,进一步提升了区人大和各成员单位的工作重视程度。深入开展维权载体创建,新增省级“青少年维权岗”1家。持续深化希望工程、圆梦行动、暖冬行动、青春扶贫等品牌活动,筹资13.5万元,为25名家境困难中小学生发放助学金,帮助22名贫困学子圆梦大学。加强“梦想家”青少年事务服务中心建设,与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签署合作协议,聘请社工督导开展业务培训,定期开展青少年事务社工沙龙,大力实施“成长护航工程”重点项目,切实为重点青少年群体提供有效服务。“雏鹰飞翔——关爱茅山老区留守儿童计划”被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年社会组织“伙伴计划”百优项目。

(四)顺应改革,固本强基,切实增强共青团自身建设的组织凝聚力。面对青年日益增长的需求和团的资源供给有限的矛盾,主动顺应群团改革,创新工作思路,增强团的服务能力和效果。积极探索社工、社会组织、社会公益项目“三社合一”的工作模式,增强团的服务依托和工作力量。在社区设立“格子铺”,推动专兼职团干部、青年社会组织骨干成为青少年事务社工。举办“我们的青春派”青年社会组织巡礼活动,18家青年社会组织和300多名青少年联袂展示风采。依托“青年之声”网络平台,主动宣传政策信息,积极回应青年呼声,努力构建“互联网+共青团”的新型工作模式。累计收集各类青年提问1600余条,回复率90%以上。加强青少年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各镇、街道加快建成青少年之家,在已有2家省级示范服务平台基础上,又新增1家省级平台。积极拓展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争取省级专项资金180万元,实施青少年宫提升改造工程,进一步完善了团属青少年服务阵地的功能。成立金融系统团工委,以青年文明号创建为抓手,积极推动金融行业团组织工作活跃。在区级机关部门团组织开展“青工互联、共建共促”主题活动,根据工作领域和行业特点,划分为四个片区,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促进机关团组织资源共享、阵地共建、工作共商、活动共办,有效提升了机关团工作活力。

(五)从严治团,锤炼作风,切实增强共青团推进工作的内生源动力。以增强“三性”、去除“四化”为目标,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全面加强团员和团干部队伍建设。协同区教育局抓好团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举办主题团课大赛,成立团课讲师团,为全区各中学、中职送团课进校园。团区委获评全省基础团务工作先进县(区),区二中获评全省基础团务工作先进基层单位。全面推广中学共青团工作“六个一”团建项目,省华罗庚中学被评为江苏省中学中职共青团工作“六个一”团建项目示范学校。举办全区中学生入团仪式教育示范活动,获评全省中学中职学校“青春五月”十佳品牌活动。举办基层团干部培训班和少先队辅导员培训班,邀请省、市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积极参加上级各类风采展示活动,区儒林小学大队辅导员于莉、区华城实验小学王歆言分获2016年常州市“十佳少先队辅导员”和“十佳少先队员”。团区委被评为2016年度江苏共青团十佳理论学习型团组织。加强团干部作风建设,实施团区委机关干部挂钩联系基层团组织制度和基层团组织重点工作项目化管理制度,大力推进“4+1”工作模式和“1+100”团干部直接联系青年制度,全区录入专兼职团干部976人,联系青年39269人,广泛开展线上互动和线下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团组织联系服务青年的覆盖面。

第二部分共青团常州市金坛区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支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采购决算表

上述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共青团常州市金坛区委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团区委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59.0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4万元,增长27.2 %。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工资、补贴支出增加。其中:

(一)收入总计159.02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59.02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34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工资、补贴支出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无。

3.事业收入无。

4.经营收入无。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

6.其他收入无。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无。

8.年初结转和结余无。

(二)支出预算总计159.02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5.3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基本工资、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19.47万元,增长18.39%。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工资、补贴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类)支出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8万元。文化教育与传媒支出3万元,与上年持平。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0.9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4万元,减少57.6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数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减少。住房保障支出21.7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7.77万元,增长55.58%,主要原因政策规定的相关标准调整,行政运行成本增加。

3.结余分配0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团区委本年收入合计159.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9.02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区委本年支出合计159.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1.49万元,占76.4%;项目支出37.53万元,占23.6%;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团区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59.0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4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工资、补贴支出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团区委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59.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4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工资、补贴支出增加。

团区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3%。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工资、补贴支出增加。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年初预算110.99万元,支出决算125.36,完成年初预算112.95%。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工资、补贴支出增加。

2.科学技术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8万元。

3.文化类。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万元。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项。年初预算3.87万元,支出决算0.91万元,23.51%。主要原因在职人员数减少。

5.住房保障支出项。年初预算16.75万元,支出决算21.75,完成年初预算129.85%。主要原因是政策规定的相关标准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区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 11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1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团区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9.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4万元,增长27.2 %。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工资、补贴支出增加。团区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31.61万元,支出决算为159.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0.83%。主要原因是执行国家和省以及区有关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政策规定和标准,工资、补贴支出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区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49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0.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二)公用经费10.6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团区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2.5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0万元,年初预算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决算支出0万元,比上年决算增加0万元。

3.公务接待费2.58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2.58万元,完成预算的43%,比上年决算减少0.6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国内公务接待主要为接待上级单位来访、调研等,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177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同级单位来访、调研。

团区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4.93万元,完成预算的35.21%,比上年决算减少3.07万元,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会议;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减少不必要的会议。2016年度全年召开会议8次,参加会议300人次。

团区委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1.47万元,完成预算的12.25%,比上年决算减少3.53万元,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压缩培训支出; 2016 年度全年组织培训2次,组织培训100人次。主要为开展青年团干、辅导员培训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团区委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63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6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团区委共有车辆0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由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财政拨款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包括公共财政拨款(补助)资金、专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定额)。其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四、项目支出:包括编入部门预算的单位发展项目、省直发展项目支出安排数等。

五、“三公”经费:指区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附件: 2016年度区级部门决算公开表(共青团).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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