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能
红十字会是国际三大组织之一,是从事人道主义工作的社会救助团体,主要开展救灾、救护工作,参加国际人道主义救援工作,依法开展募捐活动,多方筹集人道主义救助资金。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红十字会机关内设会长室、秘书长室和办公室。下属常州市金坛区红十字会苏南培训中心,单位性质为自收自支事业单位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依法开展募捐工作,拓宽筹资渠道;
2、做好卫生救护培训工作;
3、壮大志愿者队伍,做好无偿献血和造血干细胞工作;
4、积极开展公益性应急救护培训,继续实施百万培训项目。
第二部分 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样附后
另:没有数据的表格零报告
第三部分 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162.95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0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调资。其中:
(一)收入总计162.95万元。包括:
财政拨款收入162.95万元,为当年从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与上年相比增加10.0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二)支出总计162.95万元。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2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日常公用经费及项目支出。与上年相比增加1.04万元,增长0.7%。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类)支出2.17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与上年相比增加0.26万元,增长14%。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3.住房保障(类)支出16.54万元,主要用于人员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与上年相比增加8.73万元,增长111.78%。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基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金坛区红十字会本年收入合计162.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2.95万元,占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坛区红十字会本年支出合计162.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05万元,占73%;项目支出43.9万元,占2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62.95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0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162.9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0.0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52.82万元,支出决算为16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为11.62万元,支出决算为13.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3.7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退休人员调资。。
2.红十字事业(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为52.71万元,支出决算为87.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5.2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3. 红十字事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为50.65万元,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7.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政策调整,红十字救护培训费用和人员经费减少。
4. 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项)。年初预算为2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9.0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受国家政策调整,百万培训公益项目费减少。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1.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1.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5%。
2.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为1.71万元,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除了正常发放公务员医疗补助外,没有住院报销。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 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为5.93万元,支出决算为8.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8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2. 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为5.35万元,支出决算为8.2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4.2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购房补贴基数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3.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公开06表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2.95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3万元,增长7%。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5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62.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的主要原因是与常州主城区二次接轨,人员调资。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9.0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83.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二)公用经费5.3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按“公开08表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中实际发生经济分类支出事项填写)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0.06万元。其中:
(1)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为未发生外事接待。
(2)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6万元,完成预算的4.41%,比上年决算增加0.06万元,主要原因为接待上级部门调研,2016 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6人次。主要为接待上级部门调研。
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
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持平。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金坛区红十字会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8万元,比2015年增加1.45万元,增长36.9 %。主要原因是:2016年人员经费中的车贴和交通费补贴调整到福利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省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红十字事业(款)其他红十字事业(项):反映政府支持红十字会开展红十字社会公益活动等方面的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五、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原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八、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指金坛区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1、办公费:指单位购买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不符合固定资产确定标准的日常办公用品、书报杂志等支出;
2、电费:指单位的电费;
3、邮电费:指单位开支的信函、包裹、货物等物品的邮寄费及电话费、电报费、传真费、网络通讯费等;
4、差旅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发生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费;
5、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6、福利费:指单位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
7、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指其他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如行政赔偿费和诉讼费、国内组织的会员费、来访费、广告宣传、其他劳务费及离休人员特需费、公用经费等。
附件:
2016年度区红十字会决算公开表式.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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