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欢迎访问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网站!
 
当前位置: 政务公开 > 政府部门 > 政府办 > 其他 > 其他 > 内容
 
信息名称 常州市金坛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118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其他 组配分类 其他 政府办 其他
文件编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7-25 公开日期 2017-07-25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常州市金坛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常州市金坛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情况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以及省、市有关农村经济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订全区供销合作社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

  2、经授权组织、协调和管理重要农业生产资料、棉花、废旧物资回收、再生资源、烟花爆竹及其他商品的经营活动。

  3、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和供销合作社的意见与要求,依法维护全区供销合作社主合法权益

  4、加强全区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协调社员与社之间的关系,发挥群众联合优势。积极组建涉农经济组织、农资等行业协会,发挥协会的纽带作用,团结和凝聚各方力量,促进行业有序发展。

  5、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履行政府赋予的职能,全力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各类专业市场和专业合作社建设,全力构建为农服务组织体系和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促进农村综合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开拓城乡市场,拓宽为农民和城市居民服务的领域。

  6、充分发挥农业生产资料供应主渠道作用,建立完善农业生产资料储备制度,保障农业生产资料供应,努力稳定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优化农资市场秩序,确保广大农民用上放心农业生产资料。

  7、组织开展对社员和职工的教育与培训,加强人才培养。

  8、为全区供销合作社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服务,开展合资合作、技术交流。

  9、管理和运营本级社有资产,对直属单位行使出资人职能,监督社有资产保值增值,并按出资额依法享受所有者权益。

  10、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机构设置

  区供销总社机关设主任室、书记室、副主任室、办公室人事科、财务审计科、社务管理科、资产管理科、监察室等,属行政参照公务员执行单位。

  2)人员情况

  本单位编制15人,为全额预算单位,实行参照公务员工资。2016年12月末在职12人(其中女职工2人),离休2人,退休45人(其中事业退休人员2人),无享受住房补贴的新职工,享受独生子女奖金的2人。

  三、2016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16,全系统完成农副产品收购10.69亿元,占年度计划106.94%,同比增长(下同)6.03%,实现销售总额30.97亿元,占年度计划103.23%,增长3.05%,消费品零售额3.09亿元,增长10.34%,农资供应8610万元,略有下降,供办工业产品销售1.06亿元,增长4.32%,连锁企业销售1.95亿元,增长9.73%,市场交易额2.11亿元,增长16.31%,主要目标呈现“六增一降”。发展农民合作社8个,农产品经纪人培训401名。首次入选全国总社2015年度“百强县级社”。

  第二部分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具体公开表附后)

  第三部分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部门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收入、支出总计830.58万元,与上年638.82万元相比收、支总计增加191.45万元,增加23.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7.63万元,增加23.51%,项目支出增加74.13万元,增加53.49%。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增加117.33万元,增加24.22%。

  (一)收入总计830.58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830.58万元,为当年从金坛区区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增加191.45万元,增加23.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7.63万元,增加23.51%,项目支出增加74.13万元,增加53.49%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17.33万元,增加24.22%。

  2.其他收入0万元。

  3.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

  (二)支出总计830.58 万元。包括: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0.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45万元,增加23.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7.63万元,增加23.51%,项目支出增加74.13万元,增加53.49%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17.33万元,增加24.22%。

  2.公共安全(类)支出 0 万元,

  3.结余分配 0 万元,

  4.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区供销合作总社本年收入合计830.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30.58万元,占 1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供销合作总社本年支出合计830.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7.87万元74.39%;项目支出212.71万元,占25.6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30.58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增加191.45万元,增加23.09%。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17.33万元,增加24.2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830.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 %。与上年相比增加191.45万元,增加23.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7.63万元,增加23.51%,项目支出增加74.13万元,增加53.49%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17.33万元,增加24.22%。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1.06万元,支出决算为83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14%。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0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0.5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91.45万元,增加23.09%。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增加117.63万元,增加23.51%,项目支出增加74.13万元,增加53.49%其中:人员经费增加117.33万元,增加24.22%。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491.06万元,支出决算为830.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9.1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17.8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601.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16.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 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决算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8万元,占“三公”经费的77.1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 万元,占“三公”经费的 0 %;公务接待费支出1.12万元,占“三公”经费的22.86%。2015年度2.45万元相比增加2.45万元,增加主要因公出国(境)费支出3.7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决算支出3.78 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 0万元

  3.公务接待费1.12万元。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2 万元,完成预算的56.92%. 2016年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121人次。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会议费决算支出0.87万元,完成预算的87%。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培训费决算支出0.96万元,完成预算的96%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决算0万元,本年支出决算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十一、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12万元201515.82万元增加0.3万元,增长1.89%。

  (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6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金坛区区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金坛区区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附件: 区供销合作总社2016年决算公开表.xls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