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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8-00005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7〕171 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12-27 公开日期 2018-01-12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7〕171 号


《常州市金坛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常州市金坛区“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


 

为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根据《常州市“十三五”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实施方案》(常水资联〔2017〕6号)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切实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控制水资源消耗总量,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控制水资源消耗强度,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建成“现代产业集聚区、生态旅游休闲地、宜居宜业幸福城”提供水资源支撑和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双控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相结合。以水定需,量水而行,因水制宜,促进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相均衡,以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的全面提升推动经济增长和转型升级。

坚持政府主导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加强对双控行动的规范和引导,强化政府目标责任考核。完善市场机制,营造良好市场环境,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提高水资源配置效率。

坚持制度创新和公众参与相结合。制定完善配套政策,创新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促进高效用水的制度体系。加强水情宣传教育,推动形成全社会爱水护水节水的良好风尚。

坚持统筹兼顾与分类推进相结合。统筹考虑区域水资源条件、产业布局、用水结构和水平,科学合理逐级分解双控目标任务。分类推进各行业、各领域重点任务落实。

(三)主要目标

到2020年,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管理制度基本完善,双控措施有效落实,双控目标全面完成,初步实现城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和布局等经济社会发展要素与水资源协调发展。全区年用水总量控制在4.15亿立方米以内,其中地下水开采量控制在90万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分别比2015年下降23%和18%;农业亩均灌溉用水量显著下降,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8以上。

二、明确目标责任

(四)健全指标体系

严格总量指标管理。健全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做好水量分配工作,把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作为涉水管理和审批的重要依据。严格强度指标管理。通过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和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明确强度控制要求。

(五)强化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

全面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逐级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责任制,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双控考核要求。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主管部门对政府领导班子和相关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并纳入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建立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责任追究制,严格责任追究,对落实不力的地方,采取约谈、通报等措施予以督促;对因盲目决策和渎职、失职造成水资源浪费、水环境破坏等不良后果的相关责任人,依法依纪追究责任。研究建立水资源督察制度,加强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完成情况督查,确保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三、落实重点任务

(六)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

开展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建立预警体系,发布预警信息,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刚性约束。针对不同类型严重超载、超载或临界地区的超载特征和超载成因,研究提出水资源调控的措施建议,完成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2018年,建立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评价与预警系统平台,初步形成水资源承载能力动态滚动评价机制,对严重超载、超载地区实行监测预警制度,推动监测预警机制规范化、制度化。

建立健全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完善规划水资源论证相关政策措施。城市总体规划应编制规划水资源论证篇章,并与规划同步编制;重点推进重大产业布局和各类开发区规划水资源论证,综合评价水资源支撑条件,提出有关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对策措施以及优化调整建议。严格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从严核定许可水量,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新增取水。规范取水许可审批、验收以及取水许可证核发和延续、变更等管理,完成取水许可确权登记信息录入和台账建设。

(七)严格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

健全用水总量控制制度,严格执行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综合评价体系。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实行规划期用水总量指标控制与年度取用水计划指标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年度取用水计划指标不得超过规划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行政区域内计划用水户的年度计划用水总量不得超过本区域年度用水计划。建立健全用水总量统计、监测和考核体系,建设水文和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健全水文、水资源监测站网,完善水量、水质监测设施,建立健全取用水台账。

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制定发布行业用水定额,并根据用水效率红线目标以及用水需求变化、技术进步和经济发展情况及时修订。制订严于省规定以及省未作规定产品的行业用水定额,完善用水定额体系。组织开展用水定额评估工作,到2020年,形成较为完善的用水定额体系。

(八)全面推进各行业节水

贯彻落实《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大力推进农业、工业、城镇节水,组织开展全民节水行动,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建设节水型社会。

推进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建设。加快完善规划体系、健全法规制度和组织机构,制定和完善节水型社会示范区以及灌区、社区、园区、企业、单位、学校等各类载体建设标准,并分类实施推进,不断扩大载体建设覆盖面,提高创建质量和水平,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长效机制。实施节水教育基地建设,扎实做好省级节水型社会示范区复查工作,同时,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推进国家级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强化农业节水。以提高农业用水效率为核心,通过调整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建立不同地区农业节水模式、完善农业节水工程措施、加强农业用水管理等综合性措施,构建节水型灌溉工程体系,逐步实现农业用水负增长。大力发展管道

灌溉以及喷滴灌等高效节水设施,集成发展水肥一体化等措施,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到2020年,全区节水灌溉工程面积占耕地面积比例达68%以上。

强化工业节水。重点开展火电、钢铁、石化、化工、印染、造纸、纺织等高耗水工业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大力推广工业水循环利用,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工业园区建设。到2020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定额和计划管理实现全覆盖,新建一批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园区。

强化城镇节水。加快推进城镇供水管网改造,推动供水管网独立分区计量管理,普及生活节水器具,推进学校、医院、宾馆、餐饮、洗浴等重点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全面开展节水型公共机构、居民小区建设。到2020年,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达到省要求,全区80%县级以上党政机关建成节水型单位,60%以上学校建成节水型学校。

(九)加快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实行地下水取用水总量和水位控制,组织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资源调查评价。配合实施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完善地下水监测网络,强化地下水水质监测,及时掌握地下水动态变化。

(十)统筹配置和有序利用水资源

合理有序使用地表水、控制使用地下水、积极利用非常规水,进一步做好区域水资源统筹调配,减少水资源消耗,逐步降低过度开发河流和地区的开发利用强度,退减被挤占的生态用水。加快完善重点区域水资源配置,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统筹协调生活、生产、生态用水。大力推进雨水、再生水,将非常规水源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加强污水处理厂配套再生水利用系统和城市雨水收集利用系统建设,对于城乡绿化、环境卫生、观赏性景观、生态湿地等环境用水,有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应当使用再生水。

(十一)加快理顺水价形成机制

按照省级部署,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建立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完成改革目标。建立完善分类定价、差别水价、阶梯式水价等水价机制,城镇供水价格调整到位。实施公共供水超计划累进加价收费政策,计划用水户用水超计划累进加价制度执行到位。切实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确保应收尽收。

(十二)提升水资源计量监控能力

加快推进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工程建设,健全各级水资源监控计量体系,实现信息共享、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结合大中型灌区建设与节水配套改造、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完善灌溉用水计量设施,提高农业灌溉用水定额管理和科学计量水平。2018年底前中型灌区骨干工程全部实现斗口及以下计量供水;2019年底前一般中型和重点小型灌区基本实现取水计量有效监测。

(十三)加强重点用水单位监督管理

建立健全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强化取用水计量监控,逐步推行用水户分级、分类管理,同行业、同用水环节执行同一标准。重点抓好规模以上取水大户的监管,加强对主要用水设备、工艺和水消耗情况及用水效率的监控管理。加强计划用水管理和考核,特别是强化对用水大户的监控考核,定期开展用水合理性分析、水平衡测试、用水审计工作。完善取用水统计和核查体系,建立健全用水统计台账。根据《用水总量统计方案》的要求,建立重点监控用水单位用水总量信息网上直报制度。引导重点用水单位建立健全节水管理制度,实施节水技术改造,提高其内部节水管理水平。

(十四)加快推进技术与机制创新

大力推进综合节水、非常规水源开发利用,加强先进实用技术示范和应用,支持节水产品设备制造企业做大做强。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定期公布用水产品、用水企业、公共机构、灌区等领域的水效领跑者名单和指标,树立行业节水标杆。组织开展企业水效对标达标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用水节水水平,限期达到国家先进用水水平。推动开展合同节水示范应用,加大节水技术集成推广,通过第三方服务模式重点推进农业高效节水灌溉和公共机构、高耗水行业等领域的节水技术改造,完善节水奖补机制。加快明晰区域和取用水户初始水权,稳步推进确权登记,推进农业取水许可发证工作。探索建立水权交易市场,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

四、完善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

各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对本地区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工作负总责,要抓紧制定落实方案,明确具体措施和任务分工,创新工作机制,确保双控目标完成。区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指导、支持和监督管理。区水利局、发改委将切实加强统筹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十六)创新支持方式

各镇(街道)要积极筹措资金,落实相关优惠政策,支持重大节水工程建设、节水型社会建设、取用水计量监控等工作任务的落实。要积极探索合同节水管理等新模式,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授予私企特许经营权(BOT)模式等,鼓励社会资本进入节水等领域。

(十七)夯实管理基础

积极推进水资源管理法制化进程,加快制订和完善取水许可、用水审计、合同节水、水效领跑者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完善水资源高效利用技术标准体系,加快节水技术和管理标准制修订工作。加强基层水资源管理能力建设,健全管理队伍,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水资源管理与社会服务能力。

(十八)强化公众参与

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以及“学校节水宣传月”“微信公众号”等,广泛深入开展基本水情宣传教育,强化社会舆论监督,进一步增强全社会水忧患意识和水资源节约保护意识,形成节约用水、合理用水的良好风尚。大力推进水资源管理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完善公众参与机制,要依法公开水资源信息,及时发布水资源管理政策,进一步提高决策透明度,健全听证等公众参与制度,对涉及群众用水利益的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采取多种方式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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