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成品油市场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成品油市场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非法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常政传发〔2017〕312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打击非法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全区范围内的非法成品油流动加油车。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非法成品油流动加油车严重影响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利益,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坚决予以取缔。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充分认识此次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全面抓好专项整治工作。各镇(区、街道)是本次专项整治行动的责任主体,全面负责辖区非法成品油流动加油车整治工作。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压紧压实责任,开展全面的排查工作,绝不允许存在盲区死角,确保成品油流通市场安全规范有序运行。各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坛区2017年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坛政办发〔2017〕38号)要求,根据职责分工,履职尽责,加强联动,形成合力。中石化、中石油等国有企业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主动配合此次专项整治行动。
(二)加大整治力度。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紧盯重点地区、重点线路、重点部位、重点隐患开展联合行动,对在建工地周围、道路沿线、人口密集场所等区域的加注成品油车辆进行全面排查,依法打击。重点打击在国道、省道以及物流市场活动频繁的非法成品油加油车,加大执法力度,对非法成品油流动加油车坚决查处,非法油品一律没收,对构成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区政府将适时开展督查检查,对查处不彻底、互相推诿的单位将严肃追责。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专项行动中的经验和做法,把专项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对群众举报或承接的非法经营案件要逐件制定处理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做到“有案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始终保持打击非法成品油流动加油车的高压态势。
请各镇(区、街道)、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总结本次整治行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于2017年12月15日前将各自专项整治情况分别形成纸质稿(由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和电子稿报区发改委(联系人:尹俊;联系电话:82888856;QQ:315327226;邮箱:jtyin@126.com)。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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