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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195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7〕15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10-16 公开日期 2017-10-1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金坛区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7〕152号

  《常州市金坛区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0月16日

  常州市金坛区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加大成品油市场集中专项整治力度,全力维护市场秩序,全面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实现“三个不发生”,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全省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苏政传发﹝2017﹞324号)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区组织开展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突出行动重点

  此次“百日行动”重点打击查处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要实现“四个一律”,即:对取得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确认,但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的加油站(点),包括对农村加油点超范围经营汽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顿;对未取得成品油行业发展规划确认的加油站(点),一律予以取缔拆除;对未取得相关许可证照的流动加油车(船),一律予以取缔;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一律依法严厉打击。

  通过开展“百日行动”,全面清除我区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对跨地区流窜至金坛的非法加油车(船)予以取缔,最大限度地打击非法经营行为、消除安全风险隐患,并建立健全规范管理、联合执法长效机制。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确保“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区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区长任主任的区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办公室,区发改、公安、国土、交通、市场监管、环保、安监、石化、石油等部门、单位参与(具体名单附后),负责协调督导各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区发改委、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安监局承担“百日行动”的日常工作,负责会议召集、情况通报、研究问题、督导检查等工作。

  三、明确职责分工

  发改部门:依法认定成品油市场中未取得成品油经营许可证的经营行为,将无证无照成品油经营单位名单报专项整治办公室,配合相关部门对无证无照加油站(点)、车(船)予以查处取缔。

  公安部门:依法查处打击违反《消防法》和涉嫌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行为,协助有关部门对非法售油的流动加油车(船)予以查处。依法查处“百日行动”中暴力抗法及干扰、阻挠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交通运输部门:依法处理查获的流动加油车。

  市场监管、安监、环保部门:依据法律法规,按照职责分工,协力做好无证无照经营的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的查处取缔工作。

  中石化、中石油及其他成品油经营企业:组织开展本系统内自查自纠,严格内部经营管理;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加大对列入规划布点的农村偏远地区加油站点投资建设力度,保障群众用油需求;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信息报告、处置保障等工作。

  四、强化保障措施

  (一)加强协作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各司其职、失职追责”的原则,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联合监管执法、联合打击整治行动,协力推动“百日行动”扎实有效开展。

  (二)迅速开展行动。各镇(区、街道)要立即对本地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全面摸清相关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的底数和现状,全部登记编号,建立基础台账。各职能部门要建立“清账销号”制度,对排摸出的无证无照加油站(点)、流动加油车(船),逐一明确责任人员、整治期限和具体措施,确保发现一个、清除一个,坚决不留死角、不留欠账。

  (三)定期检查通报。建立旬报送通报制度,各部门、相关单位每旬向区“百日行动”办公室报送一次行动进展和“清账销号”情况,重要情况及重大战果即时报送。(“百日行动”办公室联络员:莘小粉,电话:82396368    尹  俊,电话:82888856)

  (四)深入宣传发动。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种方式,深入宣传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现实危害性,提高人民群众对专项行动支持度。省、市、区有关部门将联合发布《关于严厉打击整治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并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机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提供违法犯罪线索。各镇(区、街道)要在所有加油站点、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非法经营行为突出的重点地区和部位张贴《通告》。要组织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报道,增强舆论宣传感染力和实际效果,形成强大震慑效应。

  (五)完善长效机制。督促成品油批发零售企业严把销售关口,严禁向不具有成品油经营资格的企业销售用于经营用途的成品油,加大对购销、运输赃油厂点,车辆查控打击力度,从源头上摧毁非法利益链条。坚持堵疏结合,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和政府要牵头组织开展调研,科学规划布建加油站点,满足正常需求,全力清除非法经营生存空间。要总结固化本次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完善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监管机制,动态开展摸排梳理、打击整治、查处取缔等工作,坚决防止此类问题出现反复。

  (六)加强督导问责。建立月督导制度,每月组织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明查暗访,总结推广经验,发现解决问题。建立挂牌整治制度,对风险隐患突出、工作进展缓慢、部门推诿敷衍、群众媒体反映强烈的重点地区和突出问题,公开挂牌整治,明确责任时限,督导整改到位。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的,要启动问责程序,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附件:常州市金坛区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附件:

  常州市金坛区成品油市场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  任:陶  伟  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王晓航  副区长、金坛公安分局局长

  副主任:艾兆林  区应急办主任

  徐  俊  区政府办副主任

  黄建平  区纪委第十派驻纪检组组长

  徐科峰  区发改委副主任

  成  员:潘政权  金坛国土分局副局长、金坛不动产登记交易分中心主任

  聂卫斌  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副书记

  喜晶颖  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戴卫忠  区环保局副局长

  孙伟良  区安监局副局长

  孙吉鸿  中石化金坛分公司经理

  田玲梅  中石油常州分公司金坛区域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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