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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182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7〕142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9-09 公开日期 2017-09-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工作的通知
坛政办发〔2017〕142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切实加强党政机关食堂管理,严格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现就我区开展党政机关食堂公务接待情况专项督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督查,督促党政机关严格执行《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加强食堂及内部接待餐厅管理,坚决杜绝违规吃请和食品浪费行为,建立健全食堂公务接待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检查对象及内容

  (一)检查对象:区级机关、镇(区)、街道和基层站所(由主管部门负责扎口)食堂、内部接待餐厅。

  (二)检查内容:机关食堂、内部接待餐厅执行《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及本地公务接待用餐开支标准的情况。

  重点检查:

  1.内部接待用餐场所设置情况;

  2.公务接待用餐规章制度制定情况;

  3.公务接待用餐标准执行情况;

  4.公务接待用餐监督管理情况。

  三、工作措施及进度安排

  本次专项督查采取调查摸底、单位自查、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一)调查摸底。由区政府办公室对督查范围内的单位进行逐一调查摸底,掌握各单位食堂、内部接待餐厅的基本情况及开展公务接待用餐的有关情况,形成调查报告后,呈报上级机关。

  (二)自查自纠。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公务接待管理的实际情况,对照《江苏省党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本地相关规定及本次专项督查要求,对本单位食堂和内部接待餐厅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情况逐项、逐条进行排查,认真填写《党政机关食堂基本情况及公务接待用餐情况自查表》(见附件),对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

  (三)同级检查。各单位对本单位及所属基层站所有关情况认真进行督查,并形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报送区政府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汇总分析,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本级党政机关食堂及内部接待餐厅的公务接待用餐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重点督查。9月20日前,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我区重点单位进行实地核查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强化党政机关食堂、内部接待餐厅公务接待用餐规范管理,是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的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督查工作顺利进行。

  (二)严格自查,督促整改。各单位要以此次督查工作为契机,深入开展自查自纠,严肃查摆问题,剖析原因,立整立改。

  (三)严肃纪律,跟踪问责。检查中发现的违纪违规情况和收到的问题线索,将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实施跟踪问责,严肃处理。

  请各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要求做好部署落实,完成监督检查情况报告,填写好附件,于2017年9月11日前报区政府办公室。

  联系人:贺伟萍;联系电话:82865535;QQ:173024723。

  联系地址:市民中心B座2楼204室。

  附件:党政机关食堂基本情况及公务接待用餐情况自查表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9日

  

附件: 坛政办发〔2017〕142号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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