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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久日化学突发环境影响事件的情况通报
索引号 01413881X/2017-00180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体裁分类 通报 组配分类 政府办公室文件 政府办 政府办公室文件
文件编号 坛政办发〔2017〕138号 发布机构 政府办
生成日期 2017-09-05 公开日期 2017-09-29 废止日期有效
内容概述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久日化学突发环境影响事件的情况通报
 
区政府办公室关于久日化学突发环境影响事件的情况通报
坛政办发〔2017〕138号

  9月4日20时10分,我区金科园东康路99号常州久日化学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因员工投料操作不当,导致异丁酰氯原料倾倒溢出40余千克,挥发产生刺激性气味,引发群众投诉举报。接报后,区环保、公安、消防、安监等部门与金科园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置,第一时间将溢出原料全部收集,截至当晚22时许,刺激性气味基本控制。目前涉事企业已被责令停产整治。

  此次突发环境影响事件,暴露出我区环境安全隐患问题突出,环境应急工作面临压力和挑战。为举一反三、加强防范,切实消除环境风险和隐患,特提出如下要求:

  一、认真吸取教训,严肃责任追究

  各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此次突发环境影响事件的经验教训,全面开展环境安全教育,提高企业对环境安全的认识,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同时,要对此次事件认真调查,依法严肃追究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责任。

  二、排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

  各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切实落实网格监管责任,立即开展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大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环境监管,尤其是对涉危、涉化企业,水源地等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存在的隐患要提出明确的整改意见,督促其落实整改措施,确保环境安全,严防事故发生。

  三、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实战水平

  各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要督促企业制定和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同时,指导企业联合安监、公安、卫计等多部门开展环境应急演练,检验和增强预案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提升企业环境安全的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为快速、有序、高效地应对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积累实战经验。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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