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坛区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 年6月15日
常州市金坛区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苏发〔2016〕42号)和常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的意见》(常发〔2017〕11号)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提高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增强企业和群众对改革的获得感。根据《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常州市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实施方案》(常政办发〔2017〕9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体系,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加快推进“网上办、集中批、联合审、区域评、代办制、不见面”。区政府和区级机关部门全面梳理公布“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除法律法规规定和暂不具备条件网上办理的事项外,按照“外网受理、内网办理、全程公开、快递送达、网端推送、无偿代办”的方式开展审批,到2017年10月底前,实现80%的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办”,进一步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尽快实现“企业3个工作日内注册开业、5个工作日内获得不动产权证、50个工作日内取得工业生产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的“3550”目标,全力打造审批事项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创新创业活力最强的区域。
二、工作任务
(一)推进网上全程办理。全面推行“在线咨询、网上申请、网上审批、网端推送、快递送达”办理模式,除涉密或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外,基本实现审批事项网上全程办理,大幅提高网上办事比率。推进审批材料目录化、标准化、电子化,推动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签章等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建设统一的公共支付平台。进一步优化简化网上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企业和群众办事成本。凡能通过网络共享复用的材料,不得要求企业和群众重复提交;凡是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信息,不得要求其他单位重复提供;凡是能实现网上办理的事项,不得要求必须到现场办理。开展网上监督评价、办理进度、结果实时查询。以现有“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统一区、镇(街道)政务咨询投诉举报监管平台,凡是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理的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都可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电话或网上咨询,详细了解办事流程、所需材料和其他相关事项。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办、编办(审改办)、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二)推进集中高效审批。积极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工作,借鉴武进区、常州高新区和常州经济开发区等地做法,集中与经济发展、创业创新关系紧密的市场准入、投资建设等领域的行政许可事项以及与其紧密关联的行政权力和管理服务事项,通过集中审批,整合优化机构职责,集成共享信息资源,进一步优化再造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和企业必须上门办理的事项和次数。
牵头单位:区编办(审改办)、政务办、法制办。
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三)优化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推行“一门受理、集中审查、一站办结”的审批模式,继续优化并联审批流程,全面推广“五联合一简化”联审联办机制(联合评估、联合踏勘、联合审图、联合测绘、联合验收和区域评估)。在开发区、镇(街道)深入推进建设项目审批服务无偿代办,推广提前介入、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做法,为企业提供接洽、联系、申请、办结等全流程、精准化的服务。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
(四)推行数字化“联合审图”。借助互联网技术发展和电子签章、签名的推广应用,建立全区统一的数字化“多图联审”平台,实行建筑施工图、消防施工图、人防专项施工图、防雷装置施工图等“一窗受理、网上流转、联合审图、数字交付”,变传统的“人带着图纸跑”为“图纸在网上走”,有效解决“多图联审”功能不全、部门审查信息共享不够和图纸运输、存储、人工盖章不便等问题,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压缩审图时限。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编办(审改办)。
责任单位:区住建委、规划局、民防局、气象局、消防大队。
(五)探索试点区域评估。适时对金坛经济开发区开展区域评估试点工作,开发区管委会牵头组织编制土地勘测定界、地质灾害危险评估、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评估、地震安全性评价、环境影响评价、节能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审查、气候论证、文物评估、土地复垦方案等区域性专项评估、评审报告,评估报告5年内有效,由落户该区域内的项目免费共享,降低企业投资项目成本。政府在出让土地前,统一开展各类中介评估,费用纳入土地出让金,不再对企业建设项目进行重复评估。对未纳入区域评估的项目进行联合评估,优化审批流程,节省评估时间。
牵头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编办(审改办)、发改委、区商务局、环保局、水利局、国土分局、住建委、文广体局。
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六)清理规范涉建中介服务。全面清理建设项目办理过程中的各类中介服务,编制涉建中介服务清单,实现所有中介服务事项、机构、收费等,在建设项目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全流程、嵌入式公布。将清单内各类中介服务纳入建设项目办理流程进行管理,进一步加大行业监管力度,提升项目建设效率。建立“中介超市”,实现中介机构从业行为阳光化、透明化,促进中介机构自我约束、自我规范,进一步缩短时间、降低收费、优化服务。建立统一的收费平台,加强对中介服务收费的全过程监管。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编办(审改办)、发改委(物价局)。
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七)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不见面”送达。推行审批(服务)结果“两微一端”推送、快递送达、代办送达等服务模式,努力实现办事企业和群众“零跑动”。
牵头单位:区政务办。
责任单位:区各有关部门。
三、相关措施
(一)全面梳理“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依据标准化行政权力清单,区级有关单位包括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区政府及其部门、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全面梳理、规范和公开实施“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明确项目(含子项)名称、办理要件、申请材料(含表单模板)、办理流程、办理时限、收费标准和具备网上办理的条件和要求等,接受社会监督,首批“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清单于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加强事中事后的严格有效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谁行权、谁担责”的原则,建立以权责清单为边界,以双随机、一公开为抓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大数据为支撑,以综合执法为手段,以线上线下制度链为保障的严格有效监管体系。推动区级各部门建立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重点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奖励举报、惩罚性赔偿、联合惩戒等制度,切实提高监管的效能。
(三)明确各部门任务分工。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部门加快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区编办(审改办)负责“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总体推进工作。区政务办牵头做好各信息系统整合,负责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建设和完善。区发改委负责牵头项目投资在线审批的改革优化。区财政局负责公共支付平台建设和推广,构建线上线下一体化支付体系。区公安分局负责户口办理、出入境有关证照办理、车辆和驾驶人员证照办理以及相关资格资质证明、身份认定等许可和便民服务事项“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区人社局负责牵头推进职业资格“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牵头推进工商登记全程电子证照“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事项标准化工作。区不动产登记交易分中心、地税局推进不动产交易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本单位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相关工作。
(四)加大监督考核力度。“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列入各区级机关部门绩效考核和县区创业创新环境评价。建立“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督查制度,区政府办公室、审改办负责推进“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督查工作,对于不认真履行职责、工作明显滞后的部门,要启动问责、约谈机制。各部门要建立相应的考核督查机制,强化制度刚性约束,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做到改革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加快推动改革落地。全区各部门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互联网和新媒体广泛宣传“不见面审批(服务)”改革,及时准确发布改革信息和政策法规解读,正确引导社会预期,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创新社会参与机制,拓宽公众参与渠道,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