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各镇(区、街道)及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决策部署,强化源头利用,严格禁烧管控,秸秆禁烧工作成效显著,秸秆焚烧火点数相比往年明显下降,并实现了国家、省卫星遥感监测和巡查“零”通报、“零”查处。为切实做好2017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镇(区、街道)是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负总责。各镇(区、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大气污染防治法》《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金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理顺禁烧管理体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认真总结2016年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经验教训,继续保持秸秆禁烧工作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区、镇、村、组四级秸秆禁烧工作网络,层层分解落实,形成政府负责、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完善分片包干负责制,切实做到镇(区、街道)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组干部包户,确保每个田块包干到人、责任到人。
二、力推综合利用
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决定》、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意见》、省农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的《江苏省2017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指导意见》(苏农环〔2017〕3号)以及金坛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坛政发〔2015〕49号)精神,组织建立秸秆收集、贮存、运输和综合利用服务体系,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技术和能源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利用技术的推广力度。针对我区秸秆资源特点,积极拓展秸秆综合利用渠道,鼓励多点收储、就近加工,加大“合作服务”、“村企结合”、“劳务外包”及“整村推进”等新型收储手段的推广力度,引导建立行之有效的秸秆收储利用典型模式。统筹推进秸秆综合利用与禁烧工作,以禁促用,以用促禁,疏堵并举,妥善解决秸秆出路问题。
三、加强巡查督查
各镇(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开展联合巡查,按照《金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的要求,强化网格监管责任,一级网格要加强抽查、督查,二级网格的秸秆禁烧巡查工作要全面落实。区环保局牵头组织公安、城管、交通、农林等部门联合开展全区秸秆禁烧巡视督查工作。各镇(区、街道)成立多层次的秸秆禁烧巡查小组,加大高速公路、交通要道、油库及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和夜间、雨前、收割高峰等重点时段的巡查力度,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秸秆焚烧行为。积极选用科技手段,全方位、实时监控秸秆焚烧,省环保厅、常州市环保局将继续利用卫星遥感、路面巡查和PM2.5自动监测等监管手段和无人机、全球眼等高科技设备开展抽查督查,并公开通报火点情况。区秸秆禁烧办公室要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将巡查结果和火点情况向区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报告,并向各镇(区、街道)负责人通报。对通报的火点,各镇(区、街道)要迅速处理,认真查找原因,上报核查结果,举一反三,避免再次出现类似情况。
四、严格考核奖惩
区政府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金坛市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坛政办发〔2014〕154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意见》(坛政发〔2015〕49号)规定,加强对各镇(区、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的督查考核。对全区通报的第一处火点、对因大面积露天焚烧秸秆引发严重污染事件的、因秸秆抛河危及饮用水水源安全的、对享受秸秆还田作业补助资金田块发生大面积焚烧现象的,依法严肃追究责任。2017年,环保部针对全国出现的错峰焚烧现象,对秸秆焚烧火点继续实行全年监测,每月10日统一发布上月焚烧火点信息,对秸秆焚烧火点数量大且同时出现空气质量明显下降的地区,环保部将对其地市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公开约谈。
五、注重舆论引导
各镇(区、街道)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报纸、电视、标语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焚烧秸秆的危害,提高农民秸秆禁烧的法律意识和环境保护意识,不断增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的自觉性,进一步巩固禁烧工作成果。要创新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思路,宣传和推广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式。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和监督作用,对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组织得力、措施扎实、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要认真总结并进行宣传报道,对秸秆焚烧严重的地区进行公开曝光,为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创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各镇(区、街道)和相关部门要把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来抓,主要负责人亲自督查督办秸秆综合利用、禁烧网络建立和禁烧责任落实情况,深入夏收现场调研和组织推动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确保禁烧工作落到实处。
请各镇(区、街道)在2017年5月27日前,将本镇(区、街道)秸秆综合利用和禁烧工作方案、领导小组、巡查小组人员以及联络员名单、联系方式分别报区秸秆综合利用办公室(区农林局)和区秸秆禁烧办公室(区环保局)。
区秸秆综合利用工作办公室联系人:朱彩云,联系电话:13921006005。
区秸秆禁烧工作办公室联系人:王芳,联系电话:18021979922,传真:82326440。
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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